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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历史的文化基因——济南近代银行建筑(三)

发布时间:2021-10-15 09:21:26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王珏麟

山东省民生银行

1930年9月,时任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采取官商合办的形式筹备设立山东省民生银行。总资本额为600万元,计分6万股,每股100元。由省财政厅发行金库券300万元拨充官股,以248万元分到各县,以52万元留在省库打发各种费用。商股300万元由各县随粮代征,按等级进行分派:一等县3000元,二等县2400元,三等县1600元。股券发行后与现洋一体流通,并准许用来完粮纳税。发行期原定为一年,后来延长一年。1931年筹集股金300万元。

1932年7月1日,山东省民生银行在济南市经二路纬三路开业,隶属山东省政府财政厅。实收资本320万元,其中各县地丁项下附缴300万元,省金库拨款20万元。银行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实行经理负责制。韩复榘委任王向荣(山东省财政厅长)、宋福祺(山东省平市官钱局经理)为总、副经理。按其章程规定,该行“为省设地方银行,负有调剂省内地方金融之责”。总行设在济南。据统计,1932年山东省民生银行存放款分别为245万元、440万元。1933年10月,山东省民生银行先后在烟台(会英街2号)、青岛(河南路6号)、淄博(周村保安街)、临沂(中山大街)设立办事处。1935年6月,在枣庄(洋街)设办事处。营业宗旨称“注重民生及辅助农工商业”。该行除办理存放款等银行一般业务外,还兼代理省库,并发行角票。1935年民生银行存放款分别为586万元和812万元。资产额也由初期300万元增加到1186万元。

山东省民生银行大楼旧址。

因财政部不允许地方银行发行纸币,山东省民生银行确定发行“山东省库券”,票面为1元、5元、10元3种,分省会和省会外两种,省会发行52万元,票面印有“济南”字样,省会外发行248万元,全省共发300万元。省库券“无钞票之名,而有钞票之利”。投放社会后,由于完粮纳税一律通用,又有政府作保证,社会能够接受。

1935年11月,国民党实行“币制改革”,推行法币政策,省库券等禁止流通,出现通货紧缺,取缔了各省发行的钞票。1936年8月,山东省民生银行呈财政部批准发行辅币即角票,面额为1角、2角、5角3种,发行角票不少于171.9万元。事实上山东省民生银行在7月15日起已正式发行角票,总额250万元,其中1角券50万元,2角、5角券各100万元。完粮纳税、买卖交易一律行使,全省流通,可兑换法币。8月设威海卫(中山路75号)办事处。同年11月设惠民(县西大街)办事处。在北平、天津、上海、武汉等大城市设有办事处或代办所。山东省民生银行向山东民营企业和农村发放过多种贷款,在辅助山东工商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起过一定作用。但后期因发行角票过多,也给山东金融带来了不良影响。

1937年“七七”事变后,京津失陷,济南金融市场处于混乱状态。截至“七七事变”,共发行角票1000万元,实际流通583万元。国民政府准许地方银行发行地方纸币,山东省民生银行由此获准发行大量的民生银行票,票面增加到5元、10元券。

1937年11月,济南沦陷,山东省民生银行总行及省内各办事处(青岛未及撤退)先撤兖州,济南弃守后又撤开封,继因韩复榘被蒋介石处决,该行账款被封存,移往汉口清理。撤退时留在山东的总办事处,与山东省平市官钱局同被日伪专案清理。12月,日军占领济南后,山东省民生银行被伪山东省公署接收。撤退到重庆的山东省民生银行,带走了未发新券250万元。1938年7月由汉口中央银行运至重庆,交中央银行封存。同时在重庆设立山东省民生银行整理委员会。1939年2月,未发新券250万元一次拨交山东省政府,转运回鲁,投放市场。后因转运困难,经财政部批准,将5角、5元、10元各种票券铜版运鲁印刷。8月发还该行封存的账款。1941年,山东省政府开始印发民生银行券,计1800万元。12月1日,山东总办事处被伪山东省兴农委员会接受。1942年印发民生银行券683.5万元,1943年印发民生银行券754万元。1941年到1943年三年共印发3237.5万元。1943年印发的多数是10元券,因票版损失,于6月通令各县停止行使。9月山东省政府迁安徽阜阳后停止发行。抗战胜利后,1946年5月,山东省民生银行因山东省银行已先期成立,作为地方银行已无存在意义,故筹备复业未能实现。

山东省民生银行旧址建于1932年。位于济南经二路纬三路交叉口的东南角(经二路168号),这幢灰色建筑坐南朝北。大楼原为两层,东南部设有石砌的地下室。平面近于方形,北面的7个开间分为三部分,中间5间为主体。北立面有6根巨柱式壁柱,从地面一直贯通到檐口。柱身为矩形,刻有凹槽,柱头为爱奥尼克式,庄重华丽。六根巨柱之上顶着三角形的山花。

厚厚的檐口横向凹进去三间是铭刻银行名称的地方。东西两端各为一个开间,平顶,形式简洁,借以烘托中间五开间主体部位。屋顶女儿墙做成栏杆形式,北立面贴花岗石,侧面为水泥抹面拉毛,窗的比例修长,二层为半圆券窗,一层为矩形窗。整个建筑上繁下简,以竖向手法为主,挺拔有力。中央大厅上下各六根圆石柱组成两层通高的共享大厅。大厅的东部和西南部各有一青石板楼体可及二层。大厅为“井”字钢梁结构,平顶,上入屋面,今又在其上增建了一层而为三层。金库位于南部,是全现浇钢混凝土结构。

1938年济南沦陷,山东省民生银行被日军占领,曾为济南日本领事馆驻地。1939年9月,成为日商横滨正金银行济南出张所。1945年抗战胜利后,被中国银行接管。据说曾作为大陆银行办公用房,但至今未做过考证。20世纪50年代是中苏友好协会济南分会会址。先后又有济南市文联、济南市亚非拉友好协会等各家单位在此办公。1971年至今为济南市文化局用房,现在为济南市京剧院所在地。2013年3月,国务院公布该地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作者单位:中华联合保险宁波分公司)


城市历史的文化基因——济南近代银行建筑(三)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10-15

□王珏麟

山东省民生银行

1930年9月,时任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采取官商合办的形式筹备设立山东省民生银行。总资本额为600万元,计分6万股,每股100元。由省财政厅发行金库券300万元拨充官股,以248万元分到各县,以52万元留在省库打发各种费用。商股300万元由各县随粮代征,按等级进行分派:一等县3000元,二等县2400元,三等县1600元。股券发行后与现洋一体流通,并准许用来完粮纳税。发行期原定为一年,后来延长一年。1931年筹集股金300万元。

1932年7月1日,山东省民生银行在济南市经二路纬三路开业,隶属山东省政府财政厅。实收资本320万元,其中各县地丁项下附缴300万元,省金库拨款20万元。银行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实行经理负责制。韩复榘委任王向荣(山东省财政厅长)、宋福祺(山东省平市官钱局经理)为总、副经理。按其章程规定,该行“为省设地方银行,负有调剂省内地方金融之责”。总行设在济南。据统计,1932年山东省民生银行存放款分别为245万元、440万元。1933年10月,山东省民生银行先后在烟台(会英街2号)、青岛(河南路6号)、淄博(周村保安街)、临沂(中山大街)设立办事处。1935年6月,在枣庄(洋街)设办事处。营业宗旨称“注重民生及辅助农工商业”。该行除办理存放款等银行一般业务外,还兼代理省库,并发行角票。1935年民生银行存放款分别为586万元和812万元。资产额也由初期300万元增加到1186万元。

山东省民生银行大楼旧址。

因财政部不允许地方银行发行纸币,山东省民生银行确定发行“山东省库券”,票面为1元、5元、10元3种,分省会和省会外两种,省会发行52万元,票面印有“济南”字样,省会外发行248万元,全省共发300万元。省库券“无钞票之名,而有钞票之利”。投放社会后,由于完粮纳税一律通用,又有政府作保证,社会能够接受。

1935年11月,国民党实行“币制改革”,推行法币政策,省库券等禁止流通,出现通货紧缺,取缔了各省发行的钞票。1936年8月,山东省民生银行呈财政部批准发行辅币即角票,面额为1角、2角、5角3种,发行角票不少于171.9万元。事实上山东省民生银行在7月15日起已正式发行角票,总额250万元,其中1角券50万元,2角、5角券各100万元。完粮纳税、买卖交易一律行使,全省流通,可兑换法币。8月设威海卫(中山路75号)办事处。同年11月设惠民(县西大街)办事处。在北平、天津、上海、武汉等大城市设有办事处或代办所。山东省民生银行向山东民营企业和农村发放过多种贷款,在辅助山东工商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起过一定作用。但后期因发行角票过多,也给山东金融带来了不良影响。

1937年“七七”事变后,京津失陷,济南金融市场处于混乱状态。截至“七七事变”,共发行角票1000万元,实际流通583万元。国民政府准许地方银行发行地方纸币,山东省民生银行由此获准发行大量的民生银行票,票面增加到5元、10元券。

1937年11月,济南沦陷,山东省民生银行总行及省内各办事处(青岛未及撤退)先撤兖州,济南弃守后又撤开封,继因韩复榘被蒋介石处决,该行账款被封存,移往汉口清理。撤退时留在山东的总办事处,与山东省平市官钱局同被日伪专案清理。12月,日军占领济南后,山东省民生银行被伪山东省公署接收。撤退到重庆的山东省民生银行,带走了未发新券250万元。1938年7月由汉口中央银行运至重庆,交中央银行封存。同时在重庆设立山东省民生银行整理委员会。1939年2月,未发新券250万元一次拨交山东省政府,转运回鲁,投放市场。后因转运困难,经财政部批准,将5角、5元、10元各种票券铜版运鲁印刷。8月发还该行封存的账款。1941年,山东省政府开始印发民生银行券,计1800万元。12月1日,山东总办事处被伪山东省兴农委员会接受。1942年印发民生银行券683.5万元,1943年印发民生银行券754万元。1941年到1943年三年共印发3237.5万元。1943年印发的多数是10元券,因票版损失,于6月通令各县停止行使。9月山东省政府迁安徽阜阳后停止发行。抗战胜利后,1946年5月,山东省民生银行因山东省银行已先期成立,作为地方银行已无存在意义,故筹备复业未能实现。

山东省民生银行旧址建于1932年。位于济南经二路纬三路交叉口的东南角(经二路168号),这幢灰色建筑坐南朝北。大楼原为两层,东南部设有石砌的地下室。平面近于方形,北面的7个开间分为三部分,中间5间为主体。北立面有6根巨柱式壁柱,从地面一直贯通到檐口。柱身为矩形,刻有凹槽,柱头为爱奥尼克式,庄重华丽。六根巨柱之上顶着三角形的山花。

厚厚的檐口横向凹进去三间是铭刻银行名称的地方。东西两端各为一个开间,平顶,形式简洁,借以烘托中间五开间主体部位。屋顶女儿墙做成栏杆形式,北立面贴花岗石,侧面为水泥抹面拉毛,窗的比例修长,二层为半圆券窗,一层为矩形窗。整个建筑上繁下简,以竖向手法为主,挺拔有力。中央大厅上下各六根圆石柱组成两层通高的共享大厅。大厅的东部和西南部各有一青石板楼体可及二层。大厅为“井”字钢梁结构,平顶,上入屋面,今又在其上增建了一层而为三层。金库位于南部,是全现浇钢混凝土结构。

1938年济南沦陷,山东省民生银行被日军占领,曾为济南日本领事馆驻地。1939年9月,成为日商横滨正金银行济南出张所。1945年抗战胜利后,被中国银行接管。据说曾作为大陆银行办公用房,但至今未做过考证。20世纪50年代是中苏友好协会济南分会会址。先后又有济南市文联、济南市亚非拉友好协会等各家单位在此办公。1971年至今为济南市文化局用房,现在为济南市京剧院所在地。2013年3月,国务院公布该地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作者单位:中华联合保险宁波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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