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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以史鉴今

图像令金融史“活”起来

发布时间:2020-08-21 09:50:24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赵兰亮

图像史学是近些年来备受史学界关注的学术热点。一般来说,图像史学是指通过对图像资料真伪的鉴别、对图像蕴含信息的提取与解读,围绕图像的生产与传播等过程,进而对原有历史的发展做出或证史或重新解释的尝试。这与图说历史或者插图类研究著作极为不同,在那些图说及配图类著作中,图像仅是点缀品,并不是历史研究的史料,更不是研究的主体。

目前,图像史学主要运用在文化史领域,经济史、金融史领域极少运用。这一方面是由于经济史、金融史领域的图像本就不多,另一方面则是从事经济史、金融史研究的学者更为关注各类数据,而对图像资料大多忽略不用。上海财经大学博物馆独具慧眼且有远见卓识,不仅庋藏了最为丰厚的反映中国保险历史发展的各类实物,并且从中选取精品,摄为照片,分为保单、股票、招牌、火标、徽章、月份牌、照片、保险文献八个门类,编辑出版了《上海财经大学博物馆馆藏集萃·保险卷》(简称《馆藏集萃·保险卷》),既嘉惠学林,也为保险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图像资料,弥补了以前仅靠文字资料的想象过程。试举两例。

图像令历史“流动”可感

仁和保险公司与中国民族保险业的起源问题。在中国民族保险业的起源上,保险史学界多认为是1865年创办的义和公司保险行。这一观点的主要依据是刊登在公历1865年5月27号《上海新报》上的一则广告史料,其内容为:“新开保险行:谨启者,自通以来,设有保险之行,以远涉重洋,固能保全血本,凡我民族无不乐从而恒就其规也。由来虽久,无如言语不同,字样迥别,殊多未便。爰我民族等议开义和公司保险行,保家纸系写一面番字、一面唐字,规例俱有载明,并无含糊。倘如贵客商有货配搭轮船或是夹板往各口者,请至本行取保,决不至误。特此布闻。同治四年五月初一日。上海德盛号内开设义和公司保险行启。”该广告一共刊登12次,此后世间再无义和公司保险行的任何信息。因此,这份广告就成了一份孤证。直到1875年12月底,轮船招商局创设了保险招商局,这成为一般意义上中国民族保险业的起点。1876年8月,轮船招商局又创办了仁和保险公司,1878年4月再创办济和保险公司,民族保险业开始步入发展的轨道。1882年7月,仁和保险公司与保险招商局合并,保险招商局的招牌被取消。1886年仁和保险公司与济和保险公司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

《馆藏集萃·保险卷》的第一张珍贵图像就是1884年的仁和保险公司照单,这也是目前可知的存世最早的保险单,证实仁和保险公司的的确确在持续开展保险业务。通过这张图像,我们知道“照单”这一概念被保险行业借用。照单是清代盐商购盐的凭证,是盐引的一类,也称“支单”、“限单”。中国民族保险业诞生后,根据赔付特点,将英文的保险单(policy)贴切地称为“保险照单”,生动反映了保险行业的展业流程及与盐引的相似性。并且,通过图像我们还能发现,初期的保险单各条款简明扼要,寥寥数语就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说得清清楚楚。当然,作为一种新生的西方金融制度,民族保险业自诞生以来还得以洋商为师,体现在保单上就是“所有保险事例,悉照洋商保险公司一律办理。”

1928年5月,仁济和保险公司改组为独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李国杰任董事会长。《馆藏集萃·保险卷》收录的施赞元持有的、落款时间为1929年8月5日的《仁济和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股股票》反映了公司的改组信息。另外要指出的是,李国杰,字伟侯,签名常以字行。《馆藏集萃·保险卷》将李伟侯识为“李涛”,不确。

图像给予最直观的历史证据

笔者多年前在《近代上海保险市场研究》拙作中对当时上海滩流行的这一痼疾做过论述,指出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各外商保险公司为了招揽生意起见,已经在保费收取上实行折扣。比如,太古洋行就曾登报宣称:“火险费用可以按当时的保险费打八折计算。”如此一来就产生了保费毛价和实价之别。保费毛价即保险单上规定应缴纳的保险费,保费实价则是折扣以后的保险费。到1920年代后,随着华商保险业的兴起,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保费折扣现象愈加严重。当时保费毛价与实价差距之大,匪夷所思,“竟有放至一折以下者,而保价遂一落千丈。”此后,上海保险市场中的中外两个同业公会经过多次艰难的协商,终于谈出了结果。1936年4月17日,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通告各会员公司,明确指出:“查华洋联合委员会所订之火险新率,准予本年五月一日起开始施行。对于第一等火险折扣率规定以85%为最高限度,超过此额之折扣或回佣一律禁止。凡各会员预出五月一号以后之火险保单,均须遵此新率施行。”如果以为这一纸通告就解决了数十年的保费折扣问题,无疑是过于天真了。

《馆藏集萃·保险卷》中的《大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单》清晰地表明折扣痼疾仍在。这份保单签署于1937年3月23日,保户为张杏村、张杏亭两人,承保的是其位于法租界杜美路21号的房屋一所,保额12000元,保险期限1年。根据规定,保费率是每1000元8元,那么保费应该是96元。但是,实际保费仅仅是14.4元,一五折!大华保险公司是近代著名银行家陈光甫和大实业家刘鸿生等出资创办的企业,成立于1927年3月,由陈光甫任董事长,潘学安为总经理。陈光甫、潘学安等人其实都是保费实价的推动者,是保险市场良好秩序的维护者,但是这份钤盖着总经理潘学安印章的大华保险公司保单却证明了保费实价推行的艰难。图像给了我们最直观的证据。

通过这些第一手的信息丰富价值高的图像资料,普通读者既可以了解保险业的发展,研究者也可以利用这些资料,弥补以往保险史研究中遗漏的保险公司名录,修正以往认为保险业特别是晚清保险业不够发达的认识,同时也可以对近代以来中国民众的保险意识是怎样被启发起来的过程做进一步的讨论。

(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金融历史学者)


历史▪以史鉴今

图像令金融史“活”起来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8-21

□赵兰亮

图像史学是近些年来备受史学界关注的学术热点。一般来说,图像史学是指通过对图像资料真伪的鉴别、对图像蕴含信息的提取与解读,围绕图像的生产与传播等过程,进而对原有历史的发展做出或证史或重新解释的尝试。这与图说历史或者插图类研究著作极为不同,在那些图说及配图类著作中,图像仅是点缀品,并不是历史研究的史料,更不是研究的主体。

目前,图像史学主要运用在文化史领域,经济史、金融史领域极少运用。这一方面是由于经济史、金融史领域的图像本就不多,另一方面则是从事经济史、金融史研究的学者更为关注各类数据,而对图像资料大多忽略不用。上海财经大学博物馆独具慧眼且有远见卓识,不仅庋藏了最为丰厚的反映中国保险历史发展的各类实物,并且从中选取精品,摄为照片,分为保单、股票、招牌、火标、徽章、月份牌、照片、保险文献八个门类,编辑出版了《上海财经大学博物馆馆藏集萃·保险卷》(简称《馆藏集萃·保险卷》),既嘉惠学林,也为保险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图像资料,弥补了以前仅靠文字资料的想象过程。试举两例。

图像令历史“流动”可感

仁和保险公司与中国民族保险业的起源问题。在中国民族保险业的起源上,保险史学界多认为是1865年创办的义和公司保险行。这一观点的主要依据是刊登在公历1865年5月27号《上海新报》上的一则广告史料,其内容为:“新开保险行:谨启者,自通以来,设有保险之行,以远涉重洋,固能保全血本,凡我民族无不乐从而恒就其规也。由来虽久,无如言语不同,字样迥别,殊多未便。爰我民族等议开义和公司保险行,保家纸系写一面番字、一面唐字,规例俱有载明,并无含糊。倘如贵客商有货配搭轮船或是夹板往各口者,请至本行取保,决不至误。特此布闻。同治四年五月初一日。上海德盛号内开设义和公司保险行启。”该广告一共刊登12次,此后世间再无义和公司保险行的任何信息。因此,这份广告就成了一份孤证。直到1875年12月底,轮船招商局创设了保险招商局,这成为一般意义上中国民族保险业的起点。1876年8月,轮船招商局又创办了仁和保险公司,1878年4月再创办济和保险公司,民族保险业开始步入发展的轨道。1882年7月,仁和保险公司与保险招商局合并,保险招商局的招牌被取消。1886年仁和保险公司与济和保险公司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

《馆藏集萃·保险卷》的第一张珍贵图像就是1884年的仁和保险公司照单,这也是目前可知的存世最早的保险单,证实仁和保险公司的的确确在持续开展保险业务。通过这张图像,我们知道“照单”这一概念被保险行业借用。照单是清代盐商购盐的凭证,是盐引的一类,也称“支单”、“限单”。中国民族保险业诞生后,根据赔付特点,将英文的保险单(policy)贴切地称为“保险照单”,生动反映了保险行业的展业流程及与盐引的相似性。并且,通过图像我们还能发现,初期的保险单各条款简明扼要,寥寥数语就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说得清清楚楚。当然,作为一种新生的西方金融制度,民族保险业自诞生以来还得以洋商为师,体现在保单上就是“所有保险事例,悉照洋商保险公司一律办理。”

1928年5月,仁济和保险公司改组为独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李国杰任董事会长。《馆藏集萃·保险卷》收录的施赞元持有的、落款时间为1929年8月5日的《仁济和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股股票》反映了公司的改组信息。另外要指出的是,李国杰,字伟侯,签名常以字行。《馆藏集萃·保险卷》将李伟侯识为“李涛”,不确。

图像给予最直观的历史证据

笔者多年前在《近代上海保险市场研究》拙作中对当时上海滩流行的这一痼疾做过论述,指出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各外商保险公司为了招揽生意起见,已经在保费收取上实行折扣。比如,太古洋行就曾登报宣称:“火险费用可以按当时的保险费打八折计算。”如此一来就产生了保费毛价和实价之别。保费毛价即保险单上规定应缴纳的保险费,保费实价则是折扣以后的保险费。到1920年代后,随着华商保险业的兴起,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保费折扣现象愈加严重。当时保费毛价与实价差距之大,匪夷所思,“竟有放至一折以下者,而保价遂一落千丈。”此后,上海保险市场中的中外两个同业公会经过多次艰难的协商,终于谈出了结果。1936年4月17日,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通告各会员公司,明确指出:“查华洋联合委员会所订之火险新率,准予本年五月一日起开始施行。对于第一等火险折扣率规定以85%为最高限度,超过此额之折扣或回佣一律禁止。凡各会员预出五月一号以后之火险保单,均须遵此新率施行。”如果以为这一纸通告就解决了数十年的保费折扣问题,无疑是过于天真了。

《馆藏集萃·保险卷》中的《大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单》清晰地表明折扣痼疾仍在。这份保单签署于1937年3月23日,保户为张杏村、张杏亭两人,承保的是其位于法租界杜美路21号的房屋一所,保额12000元,保险期限1年。根据规定,保费率是每1000元8元,那么保费应该是96元。但是,实际保费仅仅是14.4元,一五折!大华保险公司是近代著名银行家陈光甫和大实业家刘鸿生等出资创办的企业,成立于1927年3月,由陈光甫任董事长,潘学安为总经理。陈光甫、潘学安等人其实都是保费实价的推动者,是保险市场良好秩序的维护者,但是这份钤盖着总经理潘学安印章的大华保险公司保单却证明了保费实价推行的艰难。图像给了我们最直观的证据。

通过这些第一手的信息丰富价值高的图像资料,普通读者既可以了解保险业的发展,研究者也可以利用这些资料,弥补以往保险史研究中遗漏的保险公司名录,修正以往认为保险业特别是晚清保险业不够发达的认识,同时也可以对近代以来中国民众的保险意识是怎样被启发起来的过程做进一步的讨论。

(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金融历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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