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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健康档案

发布时间:2020-07-28 09:26:02    作者:王方琪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本报记者 王方琪

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技术规范》近日开始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建档率应达100%。征求意见将一直持续到8月23日。

这意味着,将来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将人人有“健康档案”。

提到健康档案,很多人都很熟悉,但是,却分不清健康档案和健康管理。其实,它们之间有重叠的部分, 但并不是一回事儿。健康管理是指一种对个人或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其宗旨是调动个人及集体的积极性,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来达到最大的健康效果。而健康档案,是记录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所有生命体征的变化,以及自身所从事过的与健康相关的一切行为与事件的档案。具体的内容主要包括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以往病史、诊治情况、家族病史、现病史、体检结果及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和转归的过程等。

健康档案和健康管理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健康管理是一套流程, 而健康档案是这个过程中的记录或者档案。

此次养老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就是为了更好为他们进行健康管理服务。

老年人健康管理与老年人健康档案是专门用于中老年人。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心、脑、肾等各个脏器生理功能减退,代谢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易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及肿瘤等各种慢性疾病。这些疾病致残率及病死率极高。为老年人做好了健康档案,使得健康管理更有针对性。根据健康档案开展健康管理服务能早期发现疾病,早期开展治疗,可以预防疾病的发生发展,减少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及病死率。

因此,正确建立健康档案有重大意义。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技术规范》征求意见,老人入院,医务人员应于老年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入院健康记录”的填写。疾病诊断记录中,要对老年人新发生的疾病及时补充填写并书写诊断日期。

在养老机构生活的过程中,老人要有“日常健康记录”。包括一般健康状况、生活习惯、心理状况、慢性病管理及向老年人、担保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的重要事项等老年人的日常健康信息,必须记录在案。对于身心健康、病情平稳的老年人,医务人员应每3个月至少书写一次日常健康记录,对于身心不适或出现病情变化的老年人,应及时书写日常健康记录。

入住养老机构,还要有“健康体检记录”。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时,应提供三个月内的健康体检检查报告。对于新入住的老年人,医务人员应在老年人入住当日完成健康体检记录,对已入住的老年人每年至少记录一次健康体检记录。

当老年人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医务人员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养老机构开展需取得书面同意的医疗保健活动时,应告知老年人、担保人或指定代理人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人人都有健康档案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7-28

□本报记者 王方琪

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技术规范》近日开始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建档率应达100%。征求意见将一直持续到8月23日。

这意味着,将来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将人人有“健康档案”。

提到健康档案,很多人都很熟悉,但是,却分不清健康档案和健康管理。其实,它们之间有重叠的部分, 但并不是一回事儿。健康管理是指一种对个人或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其宗旨是调动个人及集体的积极性,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来达到最大的健康效果。而健康档案,是记录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所有生命体征的变化,以及自身所从事过的与健康相关的一切行为与事件的档案。具体的内容主要包括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以往病史、诊治情况、家族病史、现病史、体检结果及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和转归的过程等。

健康档案和健康管理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健康管理是一套流程, 而健康档案是这个过程中的记录或者档案。

此次养老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就是为了更好为他们进行健康管理服务。

老年人健康管理与老年人健康档案是专门用于中老年人。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心、脑、肾等各个脏器生理功能减退,代谢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易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及肿瘤等各种慢性疾病。这些疾病致残率及病死率极高。为老年人做好了健康档案,使得健康管理更有针对性。根据健康档案开展健康管理服务能早期发现疾病,早期开展治疗,可以预防疾病的发生发展,减少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及病死率。

因此,正确建立健康档案有重大意义。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技术规范》征求意见,老人入院,医务人员应于老年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入院健康记录”的填写。疾病诊断记录中,要对老年人新发生的疾病及时补充填写并书写诊断日期。

在养老机构生活的过程中,老人要有“日常健康记录”。包括一般健康状况、生活习惯、心理状况、慢性病管理及向老年人、担保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的重要事项等老年人的日常健康信息,必须记录在案。对于身心健康、病情平稳的老年人,医务人员应每3个月至少书写一次日常健康记录,对于身心不适或出现病情变化的老年人,应及时书写日常健康记录。

入住养老机构,还要有“健康体检记录”。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时,应提供三个月内的健康体检检查报告。对于新入住的老年人,医务人员应在老年人入住当日完成健康体检记录,对已入住的老年人每年至少记录一次健康体检记录。

当老年人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医务人员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养老机构开展需取得书面同意的医疗保健活动时,应告知老年人、担保人或指定代理人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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