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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荫杭的“保险论”

发布时间:2018-06-15 13:46:25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苏哲

杨荫杭是杨绛的父亲,民国时女教育家杨荫榆的哥哥。中国近代史上的进步学者、法学家。他1878年出身于无锡书香门第,自幼就受到祖父和父亲的严格教育。1895年入读天津中西学堂。1897年考入南洋公学(交通大学前身),翌年因成绩优秀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在那里受到革命思想的影响。1902年,杨荫杭回国后在上海《时事新报》担任编辑,同时在澄衷学校、务本女校教课,经常在《大陆月刊》等报刊上发表文章,宣传革命,并在家乡无锡播下了一批反清革命火种。1906年杨荫杭再度出国,到美国法律学校学习法律,毕业硕士论文《日本商法》受到了导师的赞赏,并被收入这所大学的法学丛书。 辛亥革命成功后,杨荫杭经张謇推荐,就任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兼司法筹备处处长之职。抗日战争爆发后,杨荫杭在上海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教授《诗经》,并著《诗骚体韵》。1945年抗战胜利前夕,杨荫杭因脑出血在苏州逝世, 终年67岁。

杨荫杭

杨荫杭撰述《商业补助机关之不备》曾陈述自己“保险论”。

《商务官报》(第八、九期)刊登评论:《商业界说》与附录《商业一斑》。文章认为:商行为是指有营利目的行为。并分为两类:相对商行为和绝对商行为是指有营利目的的行为。相对商行为可细分为十三种,其第九种即为保险业。而从事商行为的商人分为固有商人、媒介商人及补助商人。保险业者则属于后两种商人。“保险业者,对于被保险物,在一定期限内担任一种或数种之危险。若被保险物,有所损害,则赔偿之, 用此法可避免货物之损害及危险。今世所行保险,其制不一,然商业上所最要者,则为海上保险及火灾保险两种”。

杨荫杭撰述的《商业补助机关之不备》(载 《商务官报》第十一期)则进一步作了阐述。他指出,商业的发展路线是从独立商业到补助商业。后者是兴旺进化的标志。银行业、保险业、运送业、仓库业、代理媒介诸业则属于补助商业。“保险仍得取众人所平均互(负)担以补救一人或一会社之偏灾……世俗不明此理,往往视保险为投机赌博之事,以此为保险固不如不保险之为愈矣”。作者还对中国保险作了一番回顾,指出:“中国所谓镳局,即一种运送保险业,往往自备器械,以御盗贼,亦间与盗贼通,查环球保险业,鲜有野于此者。又信用之商人,当破产之际,有不足者,往往由同业共摊。宁波人所设银庄,即用此法,此虽非保险,然以公共救济之理言切,则保险业之本意,实不外此,至保险行在各口岸亦有由中国人自设者,然往往受外人之嫉妒排挤,是亟宜保护者也。”作者得出以下结论:“富国则须振兴商业,吾谓振兴商业,固不外振兴补助机关。”

参考文献

1.中国保险史志(1805-1949)/颜鹏飞、李名炀、曹圃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9月第1版;

2.图片来自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