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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认知“以房养老”局限

发布时间:2018-04-04 09:56:19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刘宝民

由幸福人寿推出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被称为‘以房养老’)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7地开展试点工作,这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

据介绍,这项工作将扩大试点范围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继续以“以房养老”试点业务为契机,积极探索多方位参与养老服务业,为促进我国养老保障服务体系的健全与发展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另据保险监管部门表示,“以房养老”是一种突破传统养老理念的创新型养老方式,同时也是一个小众业务。反向抵押保险是将反向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养老保险业务,是保险业参与“以房养老”的一种探索。试点的目的,是发挥保险特长,填补市场空白,为拥有房产且能自主支配房产的特定老年群体增加一种养老选择。经过运行,反向抵押保险试点总体发展平稳,反向抵押保险为老年人提出了一个新的养老解决方案,使房产这一老年人主要的存量资产在不转移使用权的前提下能够转化为养老资金,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监管部门表示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坚持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市场,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的养老服务,更加灵活的投保选择。

举例说明,家住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75岁的老人金大爷,于2017年8月23日办理“幸福房来宝”产品之后,成为南京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首单客户,他每月可领取养老金5028.48元,加上3000元的退休金,每天上午可以和好友一起到公园打太极拳,晚年生活其乐融融。截至2018年2月,“幸福房来宝”已经在南京签约5户,共计发放养老金94264.86元。不仅如此,经江苏保监局、南京市金融办以及江苏幸福人寿等联手持续推进,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从质疑、不了解到逐渐了解、信任,并且主动来电咨询,目前已接待前来咨询的老人一百余人,还得到街道社区、养老院的助力支持,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南京模式”渐入佳境。

北京一位74岁的老人是该市第一个办理以房养老反向抵押的人,他的女儿多年前去世,老两口除了自己居住的这套房产外,没有什么积蓄,一个月退休金加起来有7000多元,月收入看起来不少,但夫妻俩总有一种说不清的危机感,因此有钱也不敢花。老人不愿如此拮据地度过晚年生活,开始关注各种金融产品,希望能找到解决的办法。2014年6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从2014年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首次推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通过一番了解,他得知把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在房屋产权仍归老人所有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根据房产的价值,按比例每月向老人支付养老金,直到老人去世为止。老人去世后,如果已经支付的养老金超过了房产价值,那么亏损由保险公司承担;一旦老人去世后,如果已经支付的养老金低于房产价值,则老人的继承人可以选择付款取消房屋抵押,也可选择将差值部分取现。当北京试点运行以房养老反向抵押保险,他第一个报了名,当时房子评估为305万,在夫妻两人有生之年,每月会收到保险公司支付的9100多元养老金,当每月收入从7000多元变成16000多元后,老两口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可以轻松地选择外出旅游,购买较高档次的消费品。

大量事实证明,解决眼下养老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推行多元化的养老模式,这也符合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其中包括“以房养老”等新模式。基于此,保险公司通过深入市场调研,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百姓疾苦,适时推出适合养老机构和老人居家养老需求的多层次全方位险种,如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救市举措之一,以便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毋庸置疑,任何一种养老模式从出台到普遍接受,要经历公众认知和理解的过程。应该提倡的是,对此应给予宽容和理解态度,不要先入为主,以偏概全,一概否定,毕竟“以房养老”不是针对所有的老年人,相对而言,它更适合老年人的小众群体,尤其对鳏寡孤独老人或失独家庭的老人可以产生特殊作用,解决这部分老人的养老急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因为只有举全社会之力,把养老问题真正解决早,解决好,解决实,才能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共建小康社会,共享美好生活,为老年人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