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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跨界·融合·创新”平台——2018《生命周刊》致读者

发布时间:2018-01-03 10:51:22    作者:王方琪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王方琪

时光荏苒,转眼已经到了2018年的起点。站在这样一个时间节点,我们把目光投向这崭新的一年——跨界、融合、创新或许注定是这一年的主旋律。

2017年12月底,2017APEC国际大健康论坛在钓鱼台举办,“新生态构建与产业机遇”成为最受关注的环节之一,看似不搭界的商业保险公司代表成为“医保支付改革与医药营销新机遇”分论坛最受瞩目的嘉宾。来自医保、医疗和医药界的与会嘉宾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预留了发展空间,保险公司跨界医保、医疗和医药必将逐渐深入。

保险业的跨界离不开医改这个大课题。

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三医联动。医保在三医联动中发挥着关键的杠杆作用,对医疗卫生体制起着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许多专家学者均表示,医改首先应该改医保。通过支付方式的改革,可以带动医改的发展,不仅会对医院终端带来影响,并且将会延伸到医药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在医改这项错综复杂的工程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被视为关乎医改成败的核心环节。

支付方式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限额包干、费用封顶、节约成本”, 这一思路的核心要义在于控制医保费用。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医保支付改革的主要目标:2017年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各地要选择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而且,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要明显下降。

2017年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社部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320种病种按病种“一口价”收费。医保支付标准与医院销售价之间存在的差价,允许医院留存。政策促进竞价,医院渠道销售发生变化,药品从利润变为成本。与之相关,医药流通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2018年,改革必将更加深入,改革所带来的市场影响将会越来越明显。谁能在挑战中发现机遇、抓住机会,谁能在诸多不利影响因素中找到有利因素,谁最先找到突破点,谁就会在未来的市场上占据主动地位。

保险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跨界融合的。

有人把医疗和医药比做鸟之双翼,而支付则是托起鸟儿两翼的空气,没有有效的支付,这只鸟儿就不能飞翔。这里的支付包括医保支付、商保支付和其他各类支付。商业保险公司在支付领域所起到的作用无疑将越来越大。

跨界就有融合,融合才有创新。

早在2014年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一个《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稳步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要求,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于是,在大病保险转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之后,保险公司又开始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工作。目前,几乎各大商业保险公司都在布局相关工作。保险公司在参与到医保经办的业务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合作,在按病种付费的标准设定、过程监管、考核评价等多个环节中都有参与。

2017年2月23日新版医保目录出台。有专业人士提出,在出台医保目录的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开发一套商保目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服务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2018年,保险公司的跨界融合还将更深入地切入到人工智能(机器人)领域。2017年11月30日,首届人工智能(机器人)与保险跨界融合研讨会在北京中国科技会堂召开,主题为“跨界融合智能保险”。近年来,人工智能(机器人)和保险两个新兴、朝阳的行业碰撞出火花。2018年,保险界将继续和人工智能(机器人)跨界融合,务实创新。

2018年《生命周刊》创刊3周年。本刊自诞生之日,就致力于为保险业搭建一个和健康、养老等多领域跨界融合的平台。2018年,这个平台将把这种跨界的工作先做实再做大,寻求保险业与多个领域的合作空间,寻找更好的切入点。

2018,祝愿所有的读者勤奋而有所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