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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

努力推进商业补充险 构建“多层次”长护险体系

发布时间:2018-01-03 10:32:52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十三五”规划建议中首次提出,并列入“十三五”健康老龄化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距离试点评估仅剩半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践如何、制度方向如何,需要深入分析。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谨慎推行。2017年6-8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团队分别对先期开展试点的长春、南通、上海、青岛、成都等地进行实地调研。从掌握的数据来看,已经享受待遇的失能人员占老年人口数的比例最高也不到2%。与德国的社会长期护理保险、法国的失能津贴(APA)、美国的医疗救助(Medicaid)的受益覆盖面相比,还相差很远,这些国家均有10%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基本照护保障。人社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12月24日“保险服务民生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选择”研讨会上表示,目前已有4800万人参保,2017年1-9月共有5万人享受待遇,粗算下来参保受益率仅0.1%。受益率低、受益面窄的问题,一方面反映了地方政府推行试点的谨慎态度,另一方面也暗示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问题具有显著的不确定性。

目前我国面临老龄化和高龄化加速、经济转型升级伴随的“三期叠加”、劳动力供给逆转的拐点、民众社会保障权益意识的增强,以及政府财力和医保基金对长护险支持能力的地区分化,这些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催化,使长护险制度建立环境更加复杂,需要决策者更加理性。

长护险需要同步搭建“多层次”体系。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基于“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社保制度方针的重大决策,其中,“多层次”是制度设计核心。从上世纪90年代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多层次”体系始终没有搭建起来,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晚于第一支柱10年、第三支柱在20年后至今还未建起。补充保险不能发挥作用,直接的结果是:第一,重压全部落在基本险身上,福利刚性“挤出”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用于其他项目的支出,引发群际矛盾;第二,决策者不得不要求工作一代提高缴费,引发代际矛盾;第三,老龄化加速背景下,受益群体规模和待遇水平的扩展双双受限,引发社会不满。严重倚靠基本险的“跛行”制度,必定招致政府(组织者)、缴费者(受损者)、享受待遇者(受益者)等所有参与者诟病。

全面建成“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从两方面着手:第一,基本险要“全覆盖、广受益”,参保无群体差别、受益条件一致,做到失能失智老人“应保尽保”;第二,要努力发展补充险,从盘活医保个人账户、研究建立“个人健康账户”、税优和补助相结合等入手,探索引导企业以团体形式投保、借鉴大病保险模式由地方政府“投保”等形式,最为关键的是,要将补充险作为长护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非仅为锦上添花、提高保障,而是应重点定位为雪中送炭、补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