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保险机构发展基本脉络

1805年,东印度公司鸦片部经理达卫森在中国唯一通商口岸广州发起设立了谏当保安行,为日渐兴起的对华海上贸易提供保险服务。自此,现代保险业在中国兴起。

西方保险业一般是先有发达的保险供给与需求市场,然后才有发达的保险中介市场。然而中国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的特殊性,华商保险的发端却以中介开始。

中国买办以亲身体验意识到外商拓展的每一个新领域都是他们捷足先登的好机会。与外国人交往频繁,对外商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营模式深有了解,这些都为民族保险的兴办积累了人才。

作为风险产业,保险制度的重大功能和作用,在“西风东渐”的背景下,得到了晚清政府的肯定和重视,成为“自强”“求富”的一条重要路径。

□童伟明 何英

中国现代意义的保险从西方传入。

18世纪末19世纪初,向东方寻求财富是西方列强扩张的一股潮流,英国在这股潮流中占据主导。贸易是现代文明的先锋,保险是贸易通行的护身符。1805年,东印度公司鸦片部经理达卫森在中国唯一通商口岸广州发起设立了谏当保安行,为日渐兴起的对华海上贸易提供保险服务。自此,现代保险业在中国兴起。

中国第二家保险机构的成立与第一家整整相隔了30年,直至1835年,谏当保安行怡和和宝顺两大轮流坐庄的洋行因竞争关系分道扬镳。怡和洋行全面接掌谏当,并于第二年改组为谏当保险公司,宝顺洋行则创立了中国第二家保险机构——于仁洋面保安行,中国保险市场出现竞争。

“于仁洋面”出现后,又过了27年,中国再没有新的保险公司露出头角。在近乎60年的时间里,外商保险机构大都以洋行内设机构的形式开展业务。

1862年,被视作中国第三家保险公司的美商旗昌洋行创办的扬子保险公司在上海创立(初为内设机构)。1862-1875年,16家外商保险公司、分公司相继在中国设立,加上之前的“谏当”“于仁”,18家外商保险公司掌控中国保险市场。

19世纪60年代,大量非在华保险企业也开始关注中国保险市场,纷纷来华寻求代理行开展保险业务,当时上海几乎所有洋行都设有运输保险部。不过,这些机构虽数量可观,但业务有限,影响远不能与在华设立的各家保险公司相提并论。

总体上看,这一时期外商保险公司之多与保险代理行之杂实属罕见,这是贸易经济发展和外商行号竞争的必然结果,最终导致保险业作为一个独立行业在中国崛起。

西方保险业一般是先有发达的保险供给与需求市场,然后才有发达的保险中介市场。然而中国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的特殊性,华商保险的发端却以中介开始。1865年,华商第一家保险代理人——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出现,比华商保险公司的诞生早了整整10年。据统计,1865-1875的10年间,已有11家华商保险中介浮出水面,虽有的只是昙花一现 ,但却表明华商“保险行”已不是零星现象,反映出华商已通过中介形式与外商保险“黏合”,支撑起中国保险市场的基本框架。

1875年——西方保险泊入中国70年后,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企业保险招商局在上海创办,中国保险市场发生革命性变化——力图“挽回利权”的民族保险业登上历史舞台。

吸收外来是民族保险业兴起的基础。从思想上看,1837年,外国传教士郭士立在其创办的中国境内第一份近代化中文《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中通过火灾新闻最早向中国介绍了水险和火险,这是国人现代保险思想萌生的源头。从实践上看,早期外商保险公司的资本中,基本都有华商附股。在华的外商保险,是中国买办、买办化商人最先追逐的行业之一。中国买办以亲身体验意识到外商拓展的每一个新领域都是他们捷足先登的好机会。1835年于仁洋面保安行成立时,就有华商附股,1874年7月4日的《汇报》报刊曾评论道,此公司为“广东省城商人联合西商纠合本银”共同创设的。此后,外商保险公司普遍采取“于仁”做法,吸收华人入股,扬子、保家行、香港火烛、宝裕、华商保安等都实为中外合资的产物。这种投资行为为民族保险业的创办积累了经验,再加上买办参与保险经营,与外国人交往频繁,对外商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营模式深有了解,这些都为民族保险的兴办积累了人才。

民族保险的开业资金,相当一部分源自买办和侨商的投入。19世纪70-80年代开办的保险招商局、仁和、济和及仁济和保险公司、安泰保险公司、常安保险公司、万安保险公司、上海保险公司、上海火烛保险公司等,其董事或主要股东大都是买办或侨商。创办保险招商局的唐廷枢、徐润自不必说。1877年3月安泰保险公司成立,其主持人是曾任大英轮船公司的买办郭甘章和曾在香港殖民政府任职的何献墀,主要股东是和澳洲及旧金山贸易有联系的最有势力的中国商人。1880年,华商常安保险公司在香港成立,其董事和经理几乎是安泰保险的原班人马。1881年华商又在香港设立万安保险公司,发起人又为郭甘章等人。1882年,10月,上海火烛保险公司开业,首董为怡和洋行买办唐茂枝,总经理为高易洋行买办李秋坪。

1876-1911年,新立外商保险公司9家,为广东保险有限公司、上海火保险公司、利川保险公司、莫斯科火灾保险公司、家畜保险株式会社、上海火险公司、永年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团体保寿会社、旗昌保险公司,其中英国5家,沙俄1家,日本1家,不明国籍2家。新设外商保险分公司22家,其中英国12家,美国3家,新加坡2家,日本1家,荷兰1家,不明国籍3家。新增洋行代理下的外商保险公司141家,其中英国54家,德国15家。日本13家,美国4家,法国3家,荷兰1家,瑞士1家,印度1家,澳大利亚1家,不明国籍48家。外商中,英国保险占有绝对优势。

民族保险在外商保险的刺激与拉动下,出现了一个争相破土的态势,从1875年第一家民族保险企业保险招商局诞生到1895年的20年间,先后有9家民族保险公司开业。1895-1911年的16年间,民族保险公司新增数量达到了36家。据民国元年(1912)工商统计资料显示,民国元年全国民族保险公司数量已达42家,这反映出清末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出现了一个小高潮(见1915年《农商公报》“民国元年全国工商业状况”)。

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未颁布典型意义的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法规,个人财产得不到法律保护,在与皇权、官权冲突时,往往遭到打击。尤其封建社会的“抑商”观念,广大工商业者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来自各方面的压迫、勒索抑制了工商业者的创新活动。中国商人在法律上从未取得投资兴办企业的权利保障,政府不仅谈不上给予任何扶持和鼓励,反而是经常刁难与阻挠。相比之下,中国民族保险业是幸运的,作为风险产业,保险制度的重大功能和作用,在“西风东渐”的背景下,得到了晚清政府的肯定和重视,成为“自强”“求富”的一条重要路径。

晚清时代的中国面临着千年未有之奇局,上演了一场意义空前的社会转轨和变迁。保险的出现与发展不仅是实现中国近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是中国近代化在更高层次的体现。保险是中国社会转型的产物,伴随着社会经济逐步近代化,保险为保障贸易航运的安全应运而生,并逐渐延伸至社会经济生活诸多方面。因此,保险的发展历程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组成部分,也是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动因的产物。保险的兴起推动了中国资本主义近代化的历史进程,是中国由传统走向近代化的重要标志。

(作者单位:中国保险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