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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护险试点:谁来经办服务

发布时间:2017-10-11 10:15:23    作者:冯鹏程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冯鹏程

《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探索委托管理、购买以及定制护理服务和护理产品等多种实施路径、方法,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控前提下,积极发挥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各类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1.试点地区比较

护理保险一般实现由市级统筹,按照资金统筹共济、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在具体的经办服务中,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少部分地区由社保机构负责具体的经办服务,比如上海、长春;二是大部分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保险公司具体承办,社保负责监督检查,比如青岛、南通、成都、石河子等。

从保险公司承办内容看,可分为二种模式,第一种是将具体的护理经办业务通过招标委托给保险公司,例如成都市在文件中明确委托保险公司的经办内容,具体包括:长期照护保险政策宣传与咨询;公开遴选照护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长期失能人员待遇与服务提供方式的确定;长期失能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居家照护个体服务人员的培训与指导;长期照护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长期照护服务机构费用审核、结算与支付;居家照护个体服务人员费用审核、结算与支付;其他需要委托经办的业务。此外,对于部分失能评定工作一并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包括失能评定申请受理与审核;评估人员抽取与评估过程监督;评估材料记录与归档管理;评估结果公示;复评专家抽取与复评工作组织;长期照护保险待遇资格的定期审查;其他失能评定相关工作。第二种是从保险公司与社保人员进行联合办公,由政府安排保险公司联合办人员具体工作,例如青岛市。

从保险公司参与护理经办方式看,分为不承担风险的经办模式和承担风险的承办模式两种,前者如济南等地,后者占主流。在承担风险的护理业务中,一般比照大病保险,建立风险调节机制,如果基金结余,则按约定返还。

从引进保险公司承办数量看,可分为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引进一家保险公司承办,如承德市。第二种是引进多家保险公司承办,具有又分为通过划分服务区域和保险公司共保的方式进行。

2.国际经验

日本的护理保险都由政府经办,由此给政府带来巨大的事务性工作,日本原生省的人员规模庞大,编制人员占日本政府全员的20%。德国由主要由社会力量参与护理保险经办等相关事宜,政府主要承担监管职责。

德国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约10%的高收入人群允许选择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这些人群也同时购买商业护理保险,2015年商业护理保险保费收入94.1亿欧元。德国长期护理保险保障程度适中,护理对象需部分自负费用,这有利于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可持续运行,并给商业护理保险留下发展空间。国家鼓励护理保险投保人投保商业护理保险作为补充,并在2013年引入鼓励计划:如果个人每月向商业保险缴费10欧元以上,则可获得5欧元缴费补贴,保险公司提供不同的护理补充保险供客户选择。比如,50岁男性可以每月支付18欧元购买商业护理补充保险,外加5欧元补助,这23欧保费可以提供每月最高约600欧元的待遇支付。如果选择最高保费,每月约126欧元,则可弥补法定护理保险与实际护理支出间的全部差额。通过法定护理保险、补充性商业保险、对高收入人群的替代性商业护理保险,德国构建了全覆盖、多层次、高水平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对我国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