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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保险调解是艺术亦是修行

发布时间:2017-05-05 10:32:01    作者:陈国庆 方磊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陈国庆 记者 方磊

现实中人民调解员被昵称为“和事佬”。在山西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里就有这样一位充满爱心,特别敬业的保险“和事佬”,名叫李娟。

今年51岁的李娟,中等个头,圆脸,慈眉善目,笑容随和,透着真诚,散发着中年女性的淡定与从容,睿智而宽忍。

李娟的家乡是山西省闻喜县薛店乡南庄村,在经历多年辛苦的办学创业后,感到身心疲倦的李娟想换个工作环境,舒缓一下,做做调整。2009年5月,正巧赶来一次机会,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运城办事处成立,招聘工作人员。经过笔试与面试,李娟被录用了,并担任业管部负责人。

“为规范,我们除了明察,也会去暗访。”

“我们保险行业协会早期工作的重点在于行业自律,为了规范各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防止销售误导、偷漏车船税、恶性竞争等行为的发生。”李娟说。她带领业管部人员奔波在市区的三十余家保险公司。

“财产险公司主要检查车船税的代缴代征工作,有没有偷漏税行为的发生;投保单资料是否齐全,是不是投保人自己签名;车险费率条款是否严格认真执行。在寿险公司则重点检查投保资料的齐全与真实性,防范销售误导。寿险代理人流动性过大,检查代理人证、资格证是否齐全。”李娟说。“我们通过和寿险营销员座谈,模拟销售场景听其言语间有无误导行为;检查公司发放的保险产品说明书和宣传单,有无过度夸张产品的效用和收益等”。

在对保险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李娟碰到这样一件事:一家保险公司为规范和避免出错,要求业务全部划银行卡转账。一位客户拿着现金在营业大厅缴费,不料内勤冷冰冰地说:“不收现金,必须刷卡。”客户一听立马上火,“凭啥不收,拒收人民币违法!”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客户一气之下要求退保。在场的李娟把客户叫到一边,耐心解释劝导,客户愤怒的情绪化解了,交了费离开了。李娟反馈该公司经理,一定要加强内勤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加强沟通技巧的提升。

“为了规范行业的发展,我们除了明察,也会去暗访。”李娟说。

在银行营业网点,李娟等人多次假扮成客户前去存款,目的是查看有没有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入驻,听营销人员怎样讲解保险产品。一旦发现有销售误导存在时,李娟就会当场亮明身份,现场指出问题所在,并把情况反馈给所属公司。要求公司组织专门的培训,加强人员的教育,避免再犯错误。

随着保险业务的飞速发展,保险监管部门力量的加强,人们维权意识的觉醒和进一步提高,保险投诉、纠纷和诉讼案件日益增多,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重心渐渐转向服务为主,并开始了化解客户与保险公司纠纷与矛盾的人民调解工作。李娟也华丽转身,成为一名保险“和事佬”,开始化解客户的怨气和投诉,从事“灭火”工作。

“解决了客户与保险公司的矛盾纠纷,既平息了客户的怒气和怨气,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种服务!”李娟说。

李娟(右)工作中

“做保险纠纷的调解工作是一种修行。”

要做好调解工作,必须熟识保险产品、保险条款和法律常识。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李娟迎难而上,积极主动学习保险条款和相关法律知识。遇到疑难棘手的案件,李娟感到自己把握不准时,向在盐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工作的同学求教探讨,寻求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

李娟调解的第一个案例至今记忆犹新,那是一位客户张某给自己的孩子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因为被保险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2014年8月去西安住院治疗,要求保险赔偿,而保险公司坚持该产品条款规定不能赔付,双方发生纠纷。李娟调取了该公司的承保资料发现,投保单“健康告知”中“有没有心脏病”一栏,客户没有填写,只是业务员打个对勾,客户坚持说并不知情。最后这个案例经过李娟的调解,保险公司给予了客户适当的补偿。

“业务员在销售中,规范操作特别重要,为此我建议各家保险公司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员的素质,避免引起此类的纠纷,吃一堑长一智!”李娟感慨地说。

一位建筑工人原某在建筑工地干活时,不小心摔倒,被钢丝绳拉伤,造成右腿缺失,经残联认定为三级残废。原某在一家财险公司投保了“安心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4万元。原某要求财险公司按三级伤残标准给付伤残金32000元,而保险公司认为伤残只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5级伤残标准,只应给付24,000元。李娟接受案件后,反复调查取证后认为,残疾人证是残联为了保证残疾人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专门为残疾人颁发的一种证件。因此,残联的评残标准相对宽松,不适用保险行业评残,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在调查中了解到,原某的老婆常年生病,儿子又有精神智障,家境特别困难,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原某打小工的收入,而现在原某又去了一条腿,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李娟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与保险公司反复沟通下,双方同意按四级伤残进行了赔偿,赔付金额28000元。

“保持公心和爱心,是做好保险调解工作的基础。”李娟说。

运城市所辖的芮城县马某有一辆轿车,在一家保险公司按家用车型投保。有一天,马某开车去西安,为节省油钱和路费,发起“网约车”顺风运营业务。载着三位客人行驶途中,由于夜间观察不够不慎撞树造成车损,当其报案后,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发现该车按家用轿车费率投保,实际搞起商业运营,依条款规定予以拒赔。双方争执不下,找到保险行业协会。李娟提出调解意见,马某驾驶车辆只是利用顺风车拉客,并不是以营运创收为目的,建议保险公司按家用车与营运车辆所交保费之比,比例赔付车损,这样一调解双方都能接受,都很满意,真是调解显神威,干戈化玉帛。

“做保险纠纷的调解工作是一种修行,自己得静下心来,不能浮躁,须耐得性子,面对形形色色的客户,不同的方言腔调,洗耳恭听,在倾听中寻找共同能接受的平衡点!”李娟说。

例外也是有的,从来和颜善语的李娟,有一次终于忍不住发火了,并把其中两位当事人逐出门来……

事情的经过是,丁某于2010年12月19日在建行存款时,有一工作人员介绍,银行推出一款新的理财产品,既有利息,还有分红,每年交一万,连交五年就不用交了。于是丁某就按照要求,填写了相关信息,将钱交付柜台。两年后,丁某因计划买房,遂到银行取钱,这才知道当初在银行办的理财产品,实际上是保险。丁某找到该保险公司,要取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答复:现在取钱不划算,不仅没有利息,本金还要损失几千元,如果不急于用钱,还是继续交吧。丁某听从保险公司的建议。4年后,要交全额房款了,丁某又去找保险公司,对方答复说还是不能取钱,但可以贷款。于是,丁某用保单抵贷款约4万余元,还款日是2015年9月份。但贷款期限到了,丁某却无力还款,便要求退保处理,保险公司说只能退7000元左右,损失13000元。丁某不理解,就找保险公司说理,保险公司答复最多全额退保。丁某不同意保险公司退还本金的做法,坚决要求再补偿相应利息。

投保人丁某带着不满情绪由两个孙女陪同,来协会投诉,请求帮助解决问题,李娟接待他们。还没有讲清出事情的来龙去脉,丁某的两个孙女,说话刺耳,骂骂咧咧,李娟好言相劝就是听不进去,场面几乎失控,还影响到隔壁同事无法办公。面对这种情况,李娟发火了站起身来,“有问题谈问题,不要大声喧哗,两位年轻人先到门外等候。”李娟然后扶70多岁的丁某坐下来,倒好茶水。丁某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李娟一边倾听,一边笔记。弄清前因后果,找到了纠纷争议的焦点所在,李娟对症下药。首先给丁某讲解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退保就相当于投保人单方面终止合同,就相当于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让丁某清楚,保险公司同意全额退款,已经是作出了让步。李娟的一番解释与说明,丁某表示自己有责任,愿意承担一部分损失,同时也表示理解了保险公司人员,承诺不再去找麻烦,但坚持要保险公司多给点。

“调解工作到这里,我认为调解就成功了一半。另一半就是做保险公司的工作了。在对保险公司做工作时,我从情理入手说,投保人年龄大,患有高血压,如果坚持原有意见,不做让步,与客户矛盾升级,客户天天到公司吵吵闹闹,高血压犯病出现意外,怎么办?如果真有意外,保险公司不仅要承担医药费,事态严重,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影响我们正常的工作秩序。经过我的再三劝解,保险公司终于答应适当给一些利息,作为补偿,事情圆满调解。”李娟说。

“调解工作是门艺术,需要真心热爱!”

“调解工作是门艺术,需要真心热爱!”李娟说。

对于李娟从事的工作,她的老公曾这样说:“这工作最适合她,平时她就爱管闲事,街坊邻里间谁家有问题,就去找她评理说道,诸如夫妻吵架、邻里纠纷等,她简直就是个兼职‘居委会大妈’”。

李娟的孩子远在北京工作,曾在电话里这样安慰母亲:“这个工作最适合你,热心肠,又爱管闲事,这活干起来充实,有乐趣,好好干!”

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崔斌提起李娟,一脸的自豪,竖起大拇指说:“我们协会李娟甘为客户受苦和累,千方百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在平凡的岗位上确实干出了一流的业绩”。

和李娟在一块工作的同事,办公室主任针红武说:“李大姐是个工作责任心特别强的人,干起活来一丝不苟,处处力求完美,实在难得!”

每天面对吵吵闹闹的场面,真的能坐心如止水,波澜不惊吗?“哪里能?我也是凡人一个,调解不成功时,也会带着一肚子的委屈和怨气回家,需要舒缓和发泄。老公每每见我回来情绪不好,总是安慰说,其他工作一样会有烦恼,哪儿有全是顺心事的活儿?一句话使我心里舒坦了很多,回想往事,真还得感谢老公!”李娟吐露心声。

“每当一个案件调解成功,我发自内心感到高兴,有一种成就感!”李娟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她讲起一件印象最深的事:稷山县某寿险公司一位营销员李某,人到中年。2015年入司,当时公司基本法规定享有医疗保险和津贴。但到2016年公司改革,实行新基本法取消了医疗保险和津贴。李某给自己投保了一份康宁保险,保额10万元。一年之后,李某发现患有妇科肿瘤,直接去了太原检查并做了手术。医生切片病检后认定属于良性,李某多日来压在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然而新的烦恼接踵而至,回到家找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答复条款规定恶性肿瘤才能报销。李某多日来积聚的愤懑大爆发,和公司内勤人员大吵无果之后,从稷山赶到运城,找到李娟进行投诉。

李娟在交谈中发现,李某烦躁,思维爱钻牛角尖,语言表达也有点混乱,有轻度抑郁症倾向。到了午饭时间,李娟主动带她去街上吃饭,吃完饭又陪李某回到办公室。一连三天李某缠着李娟寸步不离。李娟主动和涉事的保险公司联系,提出尽管保险条款约定不能赔偿,但应该按李某作为营销员入司时的承诺条件,给予报销部分医药费。几天后保险公司对李某所入保险产品全额退费,并按规定报销了李某的医药费。李某非常感激,至今隔上一月半月就会打来电话问候,不时用客车捎来一袋稷山枣或自产的蔬菜。这是平民百姓最朴素最直接的情感表达!

“李某整个变了一个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我觉得自己似乎挽救了她,一种职业自豪感油然而生!”李娟讲到这里,眼里盈满晶莹的泪花。

2年多的时间里,李娟经手调解了近200起保险纠纷或投诉案件,除了转诉的案件,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满意。她,以自己的方式演绎出了对保险行业的大爱。业余时间,她总结自己几年来的工作的思考与体会,写出了文章《对当前诉调案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几点思考》,颇有见地。2015年,运城市司法局授予李娟“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2016年,她被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评为“优秀保险调解员”;2017年年初,她被市里有关部门聘请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者”。

李娟说:“看似平凡和琐碎的件件保险纠纷矛盾,包含着客户与保险公司的信任危机,影响着保险行业的信誉和声誉。件件小的纠纷如果都在法院打官司,一方面加大了法院的工作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另一方面时间周期长。实际上很多保险民事纠纷不需要通过审判程序,完全可以通过人民调解途径来解决,这样既可以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又可以让百姓的矛盾纠纷得以快速解决,不仅防止矛盾激化,更节省了客户的诉讼费用。”

对于这样一项繁重而辛苦的工作,李娟不仅没感到累,反而似乎乐此不疲,信心满满。

“这项工作对保险客户来说太重要了,我想通过我的努力,将诉调对接开展起来,探索走出一条化解保险纷争的路子,为大家所接受,使矛盾处理变得温和些。用真心去帮助别人,用热心去温暖人,用爱心去关心体贴人,用耐心说服人,用恒心感动人,保险行业的发展会越来越顺畅,信誉会越来越高,口碑越来越好,我们每个从业保险的人会更有职业自豪感!”李娟说。

语中的:

“调解工作是门艺术,需要真心热爱!”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