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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杂谈:穿山甲

发布时间:2017-03-02 09:34:33    作者:黄明明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黄明明

近日,有这么一则新闻,让人看了哭笑不得。

说在浙江天台,有一名中年男子对长辈非常孝顺。得知自己的外婆生病后,他焦急万分。为了让外婆早日康复,他相信民间偏方,购买了穿山甲给外婆吃。他这样的孝顺举动不仅没治好外婆还获刑一年半。

这个悲伤的孝心故事关键还是在穿山甲。如果当时给外婆买的是猪肉、牛肉、羊肉,都不失为一件彰显孝道的美谈,但是涉及到穿山甲肉,不仅仅自己有了牢狱之灾,也给外婆吃了穿山甲肉的心理添堵。

穿山甲在近期已经是非常受关注的了。这起源于穿山甲公子的热门新闻。

2017年2月6日,一则“广西官员宴请吃穿山甲”微博被网友找到并在网上引发热议。当时名为@Ah_cal的微博主于2015年7月15日发微博称,自己在广西考察期间,在当地“李局长”“黄书记”的邀请下,在办公室吃了煮穿山甲,并配发相关图片。此事经媒体传播发酵,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效应,人们纷纷在猜测这位穿山甲公子身份之余,也对吃穿山甲的行为产生质疑。

而此事现在也有新进展。据媒体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处透露,涉事某私企负责人李某科以及公司厨师晏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穿山甲目前是世界上遭受非法贸易最严重的哺乳动物之一,已濒临灭绝。在我国,穿山甲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去年,全部八种穿山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时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有的律师表示,人们常常认为只有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才是犯罪行为,其实非法买卖或者运输行为也是犯罪行为。给外婆买穿山甲吃,虽然没有参与猎捕、杀害国家保护动物穿山甲的行为,但其向他人购买穿山甲的行为却已经触犯了法律,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已经升任中国篮协主席的姚明曾经在一个公益广告中呼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无论是用穿山甲的药材,还是食用穿山甲的肉,都没有想象中的神奇药效,只不过给自己一个炫富的机会罢了。

在打击抓捕、买卖穿山甲行为之外,每个人也都应当提高对于穿山甲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