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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养结合 关键是创新服务模式

发布时间:2016-08-24 11:25:08    作者:葛延风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 葛延风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失能老人大幅度增长,如何为这些老人提供适宜的生活照料服务,压力巨大。很多老年人由于没有有效的生活服务体系,即使有钱,也保证不了很好的生活质量,甚至会导致一些极端事情,这是必须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

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和生活卫生服务密不可分,所以注重医养结合意义重大。其中的关键是要促进老年生活服务和健康管理的深度融合。

我觉得这里面的重点有几个方面:一,对健康老人,在日常生活服务当中,一定要融入健康教育和监测。二,对患慢性疾病的老人,要结合生活服务,开展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如定期检查、用药提醒、健康状况监测。三,对需要提供康复、护理的老人,要结合生活服务,尽可能发展家庭病床、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四,对所有老人或者其他有需要的人,提供全天候的应急服务。

推进医养结合,关键在于完善制度设计,抓好落实。

从长期目标来看,必须建立一个多元化、综合性的设施体系。一是基础保障设施系统。如现在很多城市老旧小区没有电梯,也没有轮椅通道等,便利化的生活设施建设欠缺很多,下一步要大力发展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基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转诊及急救体系的建设仍存在很多不足,也需要大力强化。三是要建立来自政府、企业、志愿组织等多元化老人生活服务支持系统;四是建立综合性财务保障系统。

短期内,个人认为比较合理的选择是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构建社区所有老年人的健康信息和生活需求的服务平台。立足信息化,提供更加便捷和优质的服务。

在医和养的问题上,很多服务和产品的属性是不一样的,要明确服务属性,对不同的需要实施不同的保障和服务模式。比如说针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明确的目录里边,费用主要由医疗保障体制体系承担。一些拓展性的康复服务,可多方分担。像紧急救助服务,原则上应该作为公共品,由政府免费提供,如果适当收费,应该建立针对贫困区的减免制度。一般性的生活服务主要是由服务提供者按照成本以及合理利润收费,建立政府和社会对有关服务价格的监督机制。为了鼓励老百姓利用基层服务,应完善对基层机构,特别是对基层服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在推进医养结合的过程当中,必须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公共服务和公益性的服务一定要强化政府的规划和筹资职能,具体服务可以由公共部门承担,也可以在实践证明有效的领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一般性的生活服务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主要依靠市场提供,政府的责任是强化质量监管。另外,在医养结合的过程当中,基础设施的建设、信息化的建设需求其实是非常高的,对于这些,应当更多的考虑采取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结合的形式,也就是所谓的PPP模式。

此外,我们还应该推进信息化、可穿戴设备等辅助设备的创新和产业发展,尽管在这一领域我们已经取得了进展,但是相比发达国家,未来的发展空间还很大。

(本报记者 张爽/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