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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在我国健康养老中的积极作用

发布时间:2016-08-24 10:46:52    作者:余勋盛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余勋盛

保险业自1979年复业以来到现在已走过37个年头,回首看,商业保险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保险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分享一些数据,“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保险业实现跨越发展的五年,全国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1.3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4万亿元,年均增长13.4%;保险业总资产从2010年的5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2.34万亿元;商业保险的利润从2010年的83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824亿元,增加了将近三倍;我国保险市场规模全球排名从2010年的第六位上升到2015年第三位;我国保险业对全球保险市场增长的贡献度达30%,居全球之首。

“十二五”时期是保险改革取得全面突破的五年,保险改革在市场准入、退出,保险产品定价、保险资金运用等多方面都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初步建成了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十二五”时期服务业服务全局的能力实现了飞跃的发展。全行业为社会经济提供风险保障4753万亿元,年均增长38%,保险业已经成为兜底和改善民生保障的重要渠道,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重要机制。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保险业的发展保持着强劲势头,今年上半年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保费收入1.9万亿,同比增长37%;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达到了14.2万亿元,同比增长25%;健康险业务大幅增长,实现了原保险保费收入2360亿元,同比增长89.37%;今年上半年健康险业务赔款和给付约438亿元,同比增长约33%。展望未来,“十三五”时期保险业将不断提升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能力,保险业要建设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

保险在健康与养老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就医养保险,现在有两个趋势,一是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逐步建立;二是商业保险在国家民生保障体系中越来越发挥支柱性作用。

关于保险业如何参与促进医养保险的发展,包括五方面:第一,医养结合应具有能满足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服务需求相叠加的特点;第二,保险业应积极探索开发符合全周期健康管理老年人综合需求的产品链,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形成预防、医疗、康复、护理相衔接的贯通生命全周期的保障和服务体系;第三,实现医养结合的关键在于整合医疗和养老两方面的资源,对合理调动和配置政府、社会、市场等各方面的力量提出了挑战,就是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社会、市场的资源;第四,医养结合意味着实现保障人群和保障层次的全面覆盖;第五,医疗和养老产业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连接、彼此增效,形成循环,才能为社会创造最大的效益,行业也才能获得具有自我成长、自我学习能力的长效发展机制。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发展和保障体系无疑将带来挑战,正确或准确把握医养结合,就能把老龄化的挑战变成机遇。商业保险一定要抓住国家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良好时机,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着眼于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也为行业自身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本报记者 冯娜娜/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