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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联合发文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6-05-09 11:14:57    作者:宫伟瑶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中保网讯【记者 宫伟瑶】5月6日,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为提高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效率,规范人体捐献器官转运工作,畅通人体捐献器官转运流程,减少器官浪费,决定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并与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是指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OPO)获取人体捐献器官后,为缩短器官运输时间,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的快速、有序的人体捐献器官转运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快速通关。OPO通过公路转运人体捐献器官时,优先通过收费公路收费站。到达机场、车站后,OPO工作人员优先办理乘机、乘车手续,并优先通过安全检查,实现快速登机或乘车; (二)优先承运。通过民航飞机运输时,如出现飞机晚点或流量控制等情况,民航部门可协调承运人体捐献器官的航班优先起飞,误点时优先安排临近航班。

通过铁路运输时,如出现误点情况,铁路部门可优先安排临近车次,必要时可登车后补票。

《通知》要求,为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解决制约人体捐献器官转运中的突出瓶颈问题为导向,规范和畅通转运流程,形成制度性安排,提高转运效率,保障转运安全,减少因运输原因造成的器官浪费。

具体来说,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并指导落实相关工作,设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落实工作要求,保障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便捷、畅通;并严格明确各方职责。

此外,《通知》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服务和慈善活动,提供运输工具运送人体捐献器官。探索通用航空公司及其他社会运输服务提供方参与人体捐献器官转运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本《通知》明确人体捐献器官转运流程,分为一般流程和应急流程两类。

一般流程是指OPO工作人员在明确获取人体捐献器官时间后,根据实际需要,航空运输时应当将航班班次通过航空公司客服电话直接向其通报,铁路运输时应当将火车车次等信息通过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向有关单位通报。公路运输时应当优先使用救护车运输,经过收费公路收费站时可优先通过。到达机场、车站后,OPO工作人员优先办理乘机、乘车手续,并优先通过安全检查,实现快速登机或乘车。

在一般流程中,通关时,OPO工作人员应当携带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书,人体捐献器官运输箱应当在箱外显著位置张贴人体器官运输专用标志。检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拨打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查验相关信息,并留存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书副本。人体捐献器官运输箱应当接受X射线行李安检仪器设备的检查,无疑点的可不再进行开箱检查。器官运输箱内含有航空、铁路部门禁止或限制携带物品的,应当事先取得航空、铁路部门的同意;含有保存人体捐献器官所必须的液态物品的,不受液态物品航空、铁路运输条件的限制,但均应满足存储和运输安全要求。OPO工作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人体捐献器官运输箱除外)按照正常程序接受民航、铁路安全检查。

相对来说,应急流程则是指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救护车遇有交通堵塞等情形,可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行使上述道路优先权仍无法通过的,可拨打110、122等当地报警电话求助。收费公路收费站拥堵,可通过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联系交通运输部门协调,保障优先通过。 也就是说通过一系列措施保障尽量缩短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