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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健康保险计划内容

澳大利亚终身健康保险计划

发布时间:2016-02-03 11:31:43    作者:    来源:

由于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不能拒绝任何投保人,因此,年轻人群仍没有足够的动力购买,1999年政府推出了终身健康保险计划(Life Time Health Cover),并于2000年7月1日起实施。旨在鼓励人们及早购买医院保险,并且持续保留。

该计划规定,澳大利亚居民在年满31岁后的第一个7月1日之前未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每延迟一年额外支付2%的保费,最高累加费率70%。例如,如果40岁才开始投保商业健康保险,就要比30岁投保同等保障程度的保险多缴纳20%的保费。对于未及时参保的居民,连续投保10年后取消附加保费。如果客户取消医院保险后再购买,在重新投保后须再次支付附加保费。对于新移民来说,如果年龄超过31岁,期限为参加国民医疗保险制度后的一年内参加医院保险,否则将予以处罚。截至2015年6月30日,有119.0万人因未及时参保而缴纳额外保费,同比增加了1.5万人。

加大宣传

澳大利亚卫生部加大对人们宣传终身健康保险,将有关附加保费信息向将要31岁的居民和新移民邮寄。邮寄的广告让人们更加了解终身健康保险的要求。各个健康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份额支付邮件广告费用。此外,卫生部继续通过电话热线、网站和邮件提供更多的终身健康保险信息。

短暂间断保险的时间计算

为了涵盖一些短暂间断保险(例如被保险人转保)的保障,在31岁后没有医院保险的时间未达到1,094天(即三年少一天),将不增加附加保费。如果累计达到1,095天,就需要支付2%的附加保费。在此之后,对于没有医院保险的每365天,附加保费将增加2%。被保险人由于出国等原因,向保险公司申请暂停医院保险一段时间(一般要求3月及以上),并且获得保险公司同意,这一段暂停时间被视为客户继续保留自己的保险,不会纳入累计时间。

特殊情况的考虑

对于以下特殊情况,可以不用缴纳附加保费:

一是如果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年满31岁时在海外工作或生活,在返回澳大利亚之后一年内购买医院保险,不需要支付附加保费。在海外工作或生活期间,每次回澳大利亚停留的时间最多可以连续达90天,仍然被视为人在海外。在澳大利亚诺福克岛(Norfolk Island)居住的时间被认定为在海外呆的时间。

二是对于澳大利亚国防军(Australian Defence Forces)人员,国防军会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被视为拥有医院保险。在31岁生日后的7月1日以后从国防军退伍,将被视为正在使用允许没有医院保险的天数(即一生中允许的1,094天)。可以按基本费率购买医院保险。如果在31岁生日的7月1日之前从澳洲国防军退伍,那么就要遵守正常规定。

三是对于持有退伍军人事务部(Department of Affairs)金卡人员,被视为拥有医院保险。如果在1999年7月1日以后持有金卡,但金卡随后被退伍军人事务部撤销,将持有金卡的时间视为投保医院保险的时间。

四是对于1934年7月1日或以前出生的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随时购买医院保险,免交附加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