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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时期:洋务运动启蒙民族保险

——从1862年到1874年(续)

发布时间:2015-11-21 10:13:17    作者:王钰麟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前文:同治王朝:民族保险业激流中交融 (上)

    同治王朝:民族保险业激流中交融 (中)

    同治时期:民族保险业于文化碰撞中萌发(下)

 

“保险”术语固定化现身中国

作为发起人,金能亨1863年创办扬子保险公司的当年,祥泰、履泰等5家英资洋行在上海黄浦滩4号合资组建了英商保家行。

明末清初画家金俊明,曾以创作《岁寒三友图》而著名。他的画作现在大多只能在博物馆中看到。他“好录异书,工诗古文兼善书画,尤长于墨梅。”1924年,“保家水火保险公司”,采用金俊明的一幅中国画作品作为保险月份册。画面是一轮圆月挂在山间,在山前宽阔的庭院当中,月光映照的桃花林下,人们或饮酒品茶、或焚香抚琴、或追逐嬉戏,气氛一派祥和。保家保险公司用这幅画来体现其企业文化和经营宗旨。保家行在上海合资组建的时候资本总额为50万英镑、实收12.5万英镑。主要经营水火及意外险等业务。在香港、新加坡、天津、汉口等处设分公司,代理处遍设各大城市及口岸。到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上海租界后才被迫停业。

保家行开业经营后由于分红较多,华商附股十分踊跃。为此保家行老板后来提出了对华商附股的条件限制:只有那些能为公司拉来更多保险业务的人,才允许申请入股。更为有趣的是华商保安公司的成立。当许多“受保家行入股办法限制的欲买股份而不得的中国买办商人”,1871年发起创办了华商保安公司,他们希望“华商自己贸易中”的“厚利”收归己有。因此在“公司股份之中,务欲华人居其大半。”并规定“保险付银之家”与有股份人一样算付公司股息,以便保障投保货物险的华商的利益。当时额定资本白银1305万两,实收291万两。5月1日,这家公司在香港正式开业。新创的这家中外合资性质的保险公司同样利润丰厚。据《申报》1874年3月3日刊登的华商保安保险公司告白:“本公司自去年正月起至十二月底止,统盘核算颇有盈余,除支存各项外,每百两送回23两”。

1866 年,上海出版《英华字典》,它是用英语对照广东话和北京话,包括发音也用这两种方言注明,“保险”译为“燕梳”或“烟苏”。“保险”一词正式在中国出现,保险术语从此固定化。

中国民族保险公司破土而出


1937 年香港联泰水火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单。

上图为1937年香港联泰水火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了联益行物业火险的保险单。在上海市历史博物馆里同样也收藏有一份1924年6月12日签发的这样的保险单,当时香港火烛保险公司在保单上的中文名称为“香港火烛燕梳公司”。它清晰地记录了所保物品和地址及收取的保险费。在国内船运保险业务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出现了最早的火险公司,但较之于最早产生于火灾保险的国家——英国晚了近200多年。火灾保险是保险公司的基本险种,但外商保险进入中国最初的半个多世纪里,一直没有专门的火险公司。1843年即道光二十二年,巴塔比亚海上及火灾保险公司成立,这是最早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水火保险公司之一,但火灾保险公司还没有独立出来。直到1864年,中国火烛保险行即“泰安保险公司”在香港成立。1866年,怡和洋行成立了香港火烛保险公司,沿袭了英国保险公司体制。资本总额200万港币,实收40万港币。主要经营火险和意外险,由怡和洋行全权负责。总公司在香港注册。该公司每年所获盈利相当于股本的50% ,股票增值曾达到过400%。公司早期的营业地区主要在香港、广州、上海、北京、哈尔滨、汉口、宜昌、天津、福州、重庆、大连诸埠先后设分号或代理处。

中国民族保险业的诞生和当时清朝沙船业衰落密切相关。这种成型于唐宋时期,我国北方海区航行的主要海船,在明朝时期郑和的带领下曾遍游东亚与南亚,甚至远达非洲。

到了清朝时期,这种沙船“从不闻有欺骗”。“商贾货物从无用人押运,惟以揽载票据为凭,订明上漏下湿,缺数潮霉,船户照数赔偿。惟风波不测,则船户商家各无赔抵。”有的商人“贩运茶叶赴京及关东售卖,向系装至江苏上海县,觅雇沙船运送。……每船押送客商不过一人,开洋后,其行泊悉之船户”。客商托运,也承认船户的信用,“水脚皆当下全给”。这都已具有近代航运业的经营方式。只是保险业务尚未能独立出来,而是由船户部分地承担,其租费中自然也包括了保险费。

洋务运动孵化民族保险业


1872 年,清政府首次派30 名儿童赴美国留学(内有詹天佑)。

1865年,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诞生,这是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企业,民族保险业如同海平面升起的太阳,跳跃而出。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新报》刊登了开业广告。但迄今为止,这家公司资金情况、业务活动及经营管理资料均未发现,也无从查考。

由于技术的不断成熟,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蒸汽轮船时代替代了木帆船时代。而当时国内水上运输工具主要还是旧式沙帆船,无法与外商轮船公司现代化轮船相抗衡; “同时由于外国水险公司当然不承保中国的帆船”,结果就是“(中国商人)非常普遍地愿意使用外国船只。”当时上海“有成千上万的帆船闲置在黄浦江上,闲置的都快要烂掉了。”中国航运业逐步走向衰落。为解决漕运问题,挽回利权,李鸿章向清政府提出两条具体办法:“一是裁撤沿海沿江各省的旧式艇船而代之以兵轮,把修造艇船的费用拨归制造兵轮;二是闽、沪两局兼造商船,供华商领雇,华商为了同垄断中国航运业的洋商竞争,应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 1872年6月,李鸿章重申兴办新式轮业,并将吴大廷的禀报及批复送交总理衙门。清政府总理衙门批文如下:“遴谕有心时事之员,妥实筹维”。同月20日,李鸿章上奏《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指出:“各口岸轮船生意,已被洋商占尽。华商领官船另树一帜,洋人势必狭重赀以倾奇,则须华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

1872年11月,轮船招商局在筹建过程中,向英商购买“伊敦”轮,并先行向洋商承保。但各洋商保险行为了扼杀中国航运业于摇篮之中,以伊敦轮悬挂中国龙旗及招商局双鱼旗为由,拒不给予保险。招商局无奈用巨资向英国怡和洋行与保安行投保,但条件十分苛刻。双方各自只同意承保保额不超过1.5万两,保险期限不超过15天。这次保险期满后,轮船招商局直接电告国外保险行另行承保,合计保险费节省了一半,但还是十分昂贵。招商局后来与保家行订立保险合同。后者规定,每船限保6万两,超过部分归招商局自保。保费按月“一分九扣”, “值10万两之船,每年保费须纳1万两有余。”“保险难”加速了招商局和保险招商局的筹办步伐。

1873年1月17日,中国近代第一家大型轮运企业“上海轮船招商公局”正式开张。其中官款10万两银、另各商认股约10 万两(其中李鸿章名下5 万两)。这一年太古轮船公司开展长江航运,长江航运呈现旗昌、太古、招商局三足鼎立的局面。由于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不办理轮船保险业务,招商局的轮船,只能在外商保险公司办理,外商保险公司或不予承保,或船舶保险承保的保险费率则要高达10%。成立后的招商局就这样在外国航运公司和保险公司的挟制中以求生存。这时的唐廷枢正一方面为怡和经理库款,收购丝茶,开展航运,扩大洋行势力于上海以外的通商口岸;一方面继续从事自己的商业活动,大量附股于洋行经营的保险,航运企业,并为洋行企业吸引大量的华商资本。6月25日,唐廷枢和徐润入招商局主事,唐担任总办,带资金进入轮船招商局,徐任会办,并重定局规和招股章程,同时筹组“保险招商局”,发起集股。

中国自然经济的解体和洋务运动的兴起,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经营轮船航运业、开设银行和保险机构,随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近代民族保险业脱颖而出。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博士研究生罗艳在其《试论洋务运动与近代民族保险业的兴起》一文中所说:“洋务运动不仅为民族保险业的产生提供了历史平台,也产生了对民族保险业的迫切需要,提供了民族保险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直接促使了民族保险业登上历史舞台,并逐步迈入正轨。另一方面,民族保险业兴起以后也给洋务运动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1.中国保险史/叶奕德、吴越、朱元仁主编/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史》编审委员会/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

2.中国保险史志(1805-1949)/颜鹏飞、李名炀、曹圃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9月第1版

3.跌宕一百年·中国企业1870—1977/吴晓波著/中信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

4.世界史近代史编/吴于廑、齐世荣/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3月第2版。

5.中国近现代史1840—1949/马敏、彭南生/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3月第2版。

6.保险百科全书/魏原杰、吴申元/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9月第1版。

7.火灾保险总论/李进之译/中国保险学会、贵州省保险学会/1990年

8.照片取自于百度图片/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