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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深入人心”的经济学谬论

发布时间:2015-07-17 10:25:37    作者:晓昕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作者:(美)亨利·黑兹利特
翻译:蒲定东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4月
定价:42元

如何看待政府投资?关税是否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该不该制定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税负是否抑制生产?就业是否越充分越好?工会到底在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这些我们平常觉得不是问题的问题,在被认为是美国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专栏作家亨利·黑兹利特看来,存在许多想当然的地方,于是,他在1946年就推出了这本《一课经济学》。在1978年的新版序中,作者认为本书是为了“强调一般性的经济学原理,强调忽视这些原理会受到的惩罚,而不是特定政策和法规对经济可能造成的危害。”作者强调,“本书虽然主要取材于美国经验,但我所质疑的政府干预行为在各个国家都普遍存在,相信许多外国读者对于书中所论及的经验教训会有似曾相识之感。”

虽然这本书的初版距今已有近70年,但其中涉及的经济学问题却远未过时,甚至仍然是许多国家正在执行的经济政策。

谈到个中原因,黑兹利特说:“在所有的学科中,经济学中充斥的谬论是最多的。这绝非偶然。这门学科内在的难度原本就高,再加上人在经济活动中追求私利的特殊天性,使得对经济规律的研究更加复杂艰难,以至于谬论层出不穷。”“有些公共政策从长远来看对各群体都有利,但也有相当多的政策只对某些人有利,甚至以牺牲其他群体的利益为代价。能够从那些政策获利的群体,会在利益的驱使下不遗余力的主张积极实施相关政策。”

政府投资

在经济低迷时期,政府投资会在较短时间拉动经济,带给民众信心。正因如此,作者认为,“当今世界,没有哪种信任能比民众对政府投资抱有的信任更持久、更具影响力。各国民众都在仰仗政府支出这剂灵丹妙药,坚信它能包治所有的经济弊病。”但作者指出,“政府即将或者最终要支出的每一块钱,都必须通过征税来弥补。”换言之,政府投资本身无法真正创造财富,也不能凭空变出财富,投资终究要全体纳税人埋单。

一般来讲,政府投资都会投到公共设施,或曰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这些公共设施有些是社会真正需要的,如建设一座桥满足民众的实际需要。但是,如果已经有一座桥,为了拉动经济和就业,政府投资再建设一座,就另当别论了。作者指出,这样虽然可能会让造桥工人这一特殊群体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但造桥的钱必须从税收中支出,造桥花的每一分钱,最终都要向全体纳税人征收。如果造桥“要花1000万美元,纳税人就得贡献出1000万美元,而本来他们是可以用这笔钱去购买各自急需的东西的。”也就是说,造桥工程只不过是转移了就业机会。因此,“政府投资的幻象无非是通过牺牲其他的机会,把特定的财富创造出来而已。”而用于兴建公共设施的税负所毁掉的其他行业的就业机会,和他创造的一样多。

关税

今年上半年,中国分别跟韩国和澳大利亚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未来,中韩、中澳之间的商品进口关税将大幅下降,甚至降为零关税。这无疑是个好消息。因为在本书作者黑兹利特看来,关税仅仅是考虑了对特殊群体产生的即时影响,而忽略了对整个社会的长远影响。作者引用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的话说:“在任何国家,人民大众的利益总在于而且必然在于,去售价最便宜的人那里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各种物品。”“这个命题不证自明,费心思证明它,倒是一件滑稽的事情。如果没有这班出口商和制造商自私自利的诡辩混淆了人们的常识,也不会有人去质疑它。”

正如亚当·斯密所说,由于受到宣传的影响,人们模糊地相信制定关税是在保护本国的市场,但却没有搞清,其实关税只是保护了某些特定行业,换言之,关税只是保护了低效率。由于政府经济政策的影响,资本和人力资源“被刻意运用在缺乏效率的地方”。本来消费者可以花100块钱买到的商品,因为关税,现在要花更多的钱。而如果减免关税,虽然某些特定行业暂时会受到冲击,但国家整体的利益并未受损,因为“劳动力资源最终会流向本国的优势行业,而不必继续窝在缺乏效率或者成果差的产业”。因此,政策不能“只考虑到受关税保护的生产者能立即获得利益,却忽略被迫支付关税的消费者会立即遭受损失”。

从这个角度讲,出口补贴也是拿全体纳税人的钱补贴某个特定群体的利益,企图用这个方法拉动出口,同样“愚不可及”:“出口补贴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给外国人,补贴部分等于白送。”作者表示,这等于是“企图靠送人东西来发家致富”。

最低工资

随着各国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2003年,我国也正是开始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此后每年,各地都会根据当地情况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支持这项政策的专家表示,调整资本和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分配问题,政府在这方面还是有很大的空间,不能让资本获取太多,要保证老百姓的收入,尤其是最低工资标准要适度的增长。但是,也有经济研究者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它可能是最没用处的一项保障:“且不说具体执行如何,即便在理论上,如果你的工作高于最低工资,那这个保障与你无关;如果你给雇主带来的产值低于最低工资,那雇主的最佳选择不是涨工资,而是炒掉你。”对于这个问题,黑兹利特显然是持后一种观点。早在70年前,作者就告诫,人们谈到工资时,思维不能过于情绪化和政治化,虽然最低工资的出发点是消灭低工资,但最后往往事与愿违。因为法律不能保证雇来的人劳动价值一定够得上最低工资标准。他尖锐地指出:“法律只不过剥夺那些能力、条件较差,无法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的工作权利,使得这些人没办法依靠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挣到相应的工资。法律同时剥夺了社会享有这部分人力所能够提供的廉价服务。这不过是用失业取代低工资,由此造成的诸多社会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

作者并不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倡导者比反对者更有慈悲之心,“而是他们更缺乏耐心”。“真正的问题在于用什么手段去实现这个良好愿望。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请不要无视一些最基本的常识。因为我们没办法让大家分得的东西比大家创造的东西还多。长期来讲,我们也没有办法让全体劳工工资长期高出他们创造的价值。”而提高工资的最佳手段,是提高边际劳工的生产力。作者指出,“不要限制资本积累,而要鼓励资本积累,并以此来增加就业、提高工资率。”

另外,本书还对价格管制、工会、储蓄和通货膨胀等问题中似是而非的观念进行了驳斥。不过,从初版到再版,作者历30年之观察发现,他苦口婆心所提出的这些教训并未被那些政治家所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