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镖局“险”中求“和”

发布时间:2015-03-13 12:12:45    作者:嘉尔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2015年1月23日、1月30日,《中国保险报》“历史”版刊有陈斌先生撰写的《镖局——货运保险的原始形式》一文。文中说:为保证商品旅途运输安全,镖局应运而生。同样,我们发现保险的起源,与镖局的产生有相似的地方,但也有不同。既然保险的起源与镖局的产生有相似的地方,那么镖局业务就有相应的保额与费率。镖局业务的保额是多少,费率又如何呢?

暗藏玄机

首先,我们来谈谈镖局业务的运作。镖局约产生于明末清初,那时交通异常不便,既无银行组织可以汇兑,也无邮政部门和交通部门负责保运。而那时使用的货币不是铜钱就是银两,银两笨重,要从甲地送到乙地,必须将所谓“元宝”钉在“银鞘”内,装在大车里,由人押送。当时报解钱粮、运交军饷,都采用这种办法。“银鞘”是用三尺多长,五六寸宽的两块木头,将木头挖开坑眼,将元宝放在里面(有时也装碎银子),每鞘可装元宝20个,每个50两,共计重1000两。装好后用铁条箍好,并加上封条,才可托交镖局运送。山西的“盐运镖”(当时起镖的地点,在河南灵宝的会兴镇)、陕西对甘肃的“协饷”,以及商人大宗银两的转送,都需要通过这种手续办理。而长途跋涉,经过深山长沟,如果没有人负责保护,自然随时都会发生被打劫以及失镖的事情。用保险的行话说,就是保险标的的灭失或毁损。

其次,我们再来谈谈镖局业务的保额与费率。镖局保送的镖,计为两种:一种叫“硬镖”,即保送公家的公款和私人的货款;另一种叫“软镖”,则是保送烟土局(清季经营烟土的机关)和商人所交保的大烟土。保硬镖年代久远,而且是镖局的正常业务,至于保软镖,则是清朝末年到民国初年的事,其时间靠后多了。保镖要由双方订立合同,一般情况下,每送银千两,得利四两五钱,利之多寡,按总数核算。但在路途中如有损失,则应照原数赔偿。这里的“原数”就是保额。得利四两五钱,即运费加保险费的费率是4.5‰。若运费率占总费率的比例为十分之九,保险费率占总费率的比例为十分之一,即运费率为4.05‰,保险费率为 0.45‰。商人(货主)交镖局承运货物(俗称“镖码”),须经镖局检验,按贵贱分级,根据不同等级确定镖力(上面已说过,相当于运费加保险费),依据镖力收费后要签发镖单(用现代的话说,相当于“发货单”加“保险单”),其内容为“今保送某店大车装去某处某号名下杂货一票,合计镖力XX文,在XX(地点)付讫不缺,言明以大包送到某处院内,交卸某栈老爷照收。XX年X月X日”。货到目的地,收货人按镖单验收后,在镖单上签注日期,加盖印章,交护送人带回,以完手续。

护镖“和”为上

我们再说说镖客保镖所走的几条路线,亦就是相当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航程”。镖客本来是“无路不走”和“非路不走”的。但清朝末年,主要有以下几条大路线:即东大路、西大路和北大路。

西大路以河南开封为中心,通往开封以南的朱仙镇、许昌的八里桥、南阳,直到湖北、湖南和云贵各地;东大路包括山东的中西部,即自山东的历城、枣庄,走向江苏的徐州、南京、上海,一直去福建、广东;北大路则包括东北各省和热河一带在内。以上所说的这些地方,都常有镖客的足迹,但不论走哪条路线,不仅范围很大,而且情形复杂,稍有不慎,就会有各式各样的人物挡住去路。

当年走热河一带,就有著名的八朗沟、八朗寨和塔子沟这些土匪出没无常的险要地方。其时,有这样一些传说:“八朗沟,八朗寨,三岁女孩会打劫。”又说:“八朗沟,八朗寨,行人经过吓破胆,一过要有买路钱。”可见当时这些地方社会治安毫无保障。在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前后,热河省朝阳县境内塔子沟地方,曾出了一个著名的草莽英雄,名叫康小八,他确有飞檐走壁的功夫,常常拦路抢劫客商,横行一时,弄得路断人稀。清政府为了捉拿他,费了很大力量,才予剿灭。京剧《塔子沟》,就是描写这一段事实的。

奔波于东西大路上的镖局人物,他们因所生的地域不同,在性格上显有分别。跑西大路的人,好成群结党,而跑东大路的人,则为数甚少或一人单干。一般说,跑东大路的人,人数虽少,但功夫硬棒,中途遇上事变,既能打出还能打进,不愧是一些英雄好汉。但这并不是说,出门保镖,不该打也要打,硬找事和惹麻烦。凡是走江湖的人,首先要保持个人威信,除非到万不得已时,绝不轻易先闯码头,或闯山头。如果互通姓名就可以解决问题,那是最好不过的。毕竟,“和”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传统和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