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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其昂兄弟:民族保险的启蒙与践行

发布时间:2014-10-17 09:27:50    作者:王珏麟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在招商局近150年漫长的岁月和中国民族保险业的发端过程中,朱其昂始终是一位重要的人物。他是招商局的创始人和领导者,同时也是中国民族保险业的启蒙者和实践者。

朱其昂是上海人,在晚清,今天的上海就是江苏的宝山。他出身于家财殷实的沙船世家,曾捐资获得候补知府衔,任江苏海运局会办、浙江漕运局总办、海运委员。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地,朱其昂还设有华裕丰汇银票号。1860年,朱其昂在山东烟台与美国商人合办清美洋行,承办上海、烟台、天津等口岸海运业务。1872年,在李鸿章支持下创办轮船招商局。1877年,参与了招商局洽购旗昌轮船公司产业的策划工作。1878年,被李鸿章委任天津海关道,同年病逝。

 

江天轮

朱其诏是朱其昂弟弟,清朝纳赀为知县,累至道员、内阁学士。历任江、浙漕运事。曾筹建轮船招商局、扩充天津电报学堂,议办海军医学堂。朱其诏去世后留有一独子朱有济。朱有济在1924年至1925年曾任财政部总务厅长,同年7月任江海关(上海海关)监督,任职期间内主持修建了外滩最著名的景致之一上海海关大楼。

沙船业的衰落与漕运业的诱惑

在1840年之前,沙船业的繁荣使往日沉寂的黄浦江热闹非凡,特别是在靠近上海县城的十六铺一带“舳舻相接,帆樯如林,蔚为奇观。每日满载苏北、闽广各地土货而来,易去上海所有百货而去”。“最初的上海港也就此形成”。

但由于清政府在两次鸦片战争中的失败,中国殖民地化程度一步步加剧。1842年英船“美达萨”号首抵上海后,怡和洋行、大英火轮船公司、美轮“孔晓修”号均开抵上海。中国五口开放,外轮得以直入长江、大沽口,各国闻风而至。外商在港、沪、津等处设立的轮船公司,主要有:美国的旗昌,英国的会德丰、上海拖驳、大沽驳船、太古洋行,以及英葡合营的省港澳轮船公司、德国的美最时等等。

第一次鸦片战争前上海县城东北的十六铺,沙面船业十分繁荣

到19世纪70年代,外轮在打通了贸易的同时,也悄然侵入了原本由江南沙船垄断的航运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先进的轮船以其明显的优势逐步击败了以沙船为主的中国民营航运业,中国沙船运输业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同时由于外国水险公司当然不承保中国的帆船”,结果就是“(中国商人)非常普遍地愿意使用外国船只。”当时上海“有成千上万的帆船闲置在黄浦江上,闲置的都快要烂掉了。”沙船业日趋衰落。外轮在揽载客货和漕运,攫取丰厚利润的同时,逐渐垄断了中国的江海航权和沿海经济。

开埠不久的上海

由于中国沿海内河航行权逐渐沦于洋商之手,航行于江海的沙宁帆船停业。咸丰年间沙船曾达2000余只,到70年代初只剩400只。原来中国沙船、钓船所得的水脚(水路运输的费用)日益流入洋商之手。旗昌等外轮公司连年盈得丰厚利润,引起了清政府的高度重视。航权的丧失殆尽直接危及到清政府的日常运作,自元代以来从江南进贡京津的政府漕粮面临由外国轮船承运的风险。

为了解决漕粮运输的困难,挽回部分江海航权,挽救日益衰败的国势,清政府开始推行洋务运动以抗衡西方列强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保护和促进工商业发展。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洋务派酝酿创办近代航运业。1866年6月,左宗棠“轮船成则漕政兴、军政举,商民之困纾,海关之税旺,一时之费,数世之利也”的奏折得到清政府认可。1872年李鸿章提出向西方学习,创设华商新式轮船公司。商人吴南昌、道员许道身、两江总督曾国藩均认为轮运可行。申请兴办新式轮运企业的呼声一浪超过一浪。

1872年,江海关机器局道员吴大廷向李鸿章禀呈轮船招商事宜,指出:“招商出租承领,既可取偿造船之款,又可节省行船之费,俾商民习知轮船之利,渐推渐广,由富而强,诚为当今之急务。”然而,兴办新式航运有五难,即招商难、设埠难、保险难、揽载难、用人难。首次在实际操作中提出保险的问题,阐明中国没有自己的保险公司的严峻态势,6月,李鸿章进行了逐条批复,重申兴办新式轮业,并将吴大廷的禀报及批复送交总理衙门。清政府总理衙门批文如下:“遴谕有心时事之员,妥实筹维”。20日,李鸿章上奏《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指出:“各口岸轮船生意,已被洋商占尽。华商领官船另树一帜,洋人势必狭重赀以倾奇,则须华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

上海海关大楼

筹办招商局

由于朱其昂管理沙船运输漕粮事务有着丰富的经验,再加上多年从事沙船业与清美洋行买办李振玉、旗昌轮船公司总买办陈竹坪都有长期的交往和密切关系。除以上因素外,朱家“家资敌国”和其在沙船业的影响力,也是朱其昂能被李鸿章选择筹建招商局的主要原因。

李鸿章曾评价朱其昂说,“习知洋船蹊径”,“熟悉南北各口岸情形”,“熟悉海运事宜、轮船生意”。在《试办招商轮船折》也这样评价道:“朱其昂承运已十余年,于商情极为熟悉,人亦明干,当即饬派回沪设局招商。迭据禀称,会集素习商业、殷富、正派之道员胡光墉(胡雪岩)、李振玉等公同筹商意见相同,各帮商人纷纷入股。现已购集坚捷轮船三只,所有津沪应需栈房、码头及保险股份事宜、海运米数等项,均办有头绪,并禀经臣咨商江浙督抚。”在推荐人才的问题上,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朱其昂。

1872年夏,李鸿章经过“博访周密”,终于物色到了这位“为股商所深信之官”。并借在天津视察兑漕的机会,委派朱其昂同津海关道丁寿昌商谈轮船招商局筹建事宜。朱其昂在创办招商局的态度上十分坚决,愿以“身家作抵”,这让李鸿章十分欣赏。根据笔者分析,之所以朱其昂对创办招商局这样尽心,并且愿以“身家作抵”,主要是朱家是沙船世家。面对日渐衰落的沙船业,朱其昂也只能望洋兴叹。对列强的愤慨,对即将进入有丰厚利益的漕运业的向往,使得朱其昂愿以“身家作抵”创办招商局。

在创办轮船招商局的初期,朱其昂、朱其诏兄弟在清政府借领官款10万两银子。在形势逼迫而政府资金又困窘的情况下,通过发行股票向社会筹集资金兴办企业。招商局通过各商认股约10万两(其中有李鸿章5万两),这种新型的筹资方式和企业组织形式很快被社会认同,此后也不因政权的更迭而改变,更多的股份制企业在不同行业中相继出现,并逐渐发展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

招商局股票

筹办招商局期间,朱其昂、朱其诏兄弟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亲自主持创立招商局的筹备工作,在自己的商号“广昌号”内辟室办公,邀请胡光墉以及李振玉等积极筹划,加快了招商局开局前的筹备工作。二是朱其昂提出局轮应悬挂双鱼龙旗(局旗),并报请颁发官刻关防(公章);三是在上海洋泾浜南永安街租货房1所,以备开局之用。四是向英国购进“伊顿”轮船一艘。1872年8月,朱其昂主持拟定招商局章程,朱其诏等人参与起草,经过“反复讨论”,在8月初拟出了《轮船招商节略并各项条程》共32条,构成了招商局的第一个正式章程,成为招商局开局后的基本制度。此章程8月13日即报总理衙门待批。它规定招商局的性质为“官商合办”,对管理、招股、租船、保险、承运漕粮、报关纳税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国营招商局75周年纪念时以伊敦轮发行的邮票

李鸿章审阅后十分赞赏,认为“所拟各条,似尚妥密,较诸其余各员条陈,尤为扼要切实”。《轮船招商节略并各项条程》指出:“机器局轮船出租须保险也,制造招商轮船工竣,先行向外国保险。倘外国不肯保险,准有机器局成商局自行保险,庶商人无赔累之患,而承租者自必踊跃从事。仍须请先照会各国外国领事,仿照中外船只行驶章程,彼此留神,以免磕碰”。“至如何招商及转漕之法,只要将保险栈房码头各章程筹议妥当,格外体恤,一切得以便宜从事,则承租者自必争先恐后,且从此官商可以联为一体”。从条陈这一部分可以看出,当时中国民族保险业正处于发芽阶段,机器局轮船保险先行须向外国保险,只有在外国不肯保险的情况下,才由国内自行保险。说明行业的弱小,民族利益必将遭受外国侵蚀。同样也说明招商局和招商保险局成立的重大意义。

招商总局

李鸿章在促使朱其昂等人加紧进行轮船局的筹备工作时,向清政府奏报说:“若从此中国轮船畅行,……庶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其关系于国计民生者,实非浅鲜。”以与洋轮争衡的迫切心情,于此可见。参与和经营轮船局的这些人,既有一致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这就使招商局内部始终存在着官商间的矛盾和斗争。在筹办之初主要表现在盛宣怀与朱其昂的对立上。盛宣怀有着强烈的与洋商争利的思想。他说:“火轮船自入中国以来,天下商民称便,以是知火轮船为中国必不可废之物”,决不能“听中国之利权全让外人”,必须自办轮运以“藩篱自固”。他认为只有商本商办才有可能把轮运办得有成效并能持久地赢利。他说:“筹国计必先顾商情。……试办之初,必先为商人设身处地。”发挥商人的积极性,就能做到“息息相通,生生不已”,就能“使利不外散,兵可自强”。显然,盛宣怀的“顾商情”观点,是符合资本主义企业经营要求的,它必将发展到集商股以商办轮局的轨道上来。然而,盛宣怀的上述观点,因与海运委员朱其昂不一致而被否定。

从事漕运和客运等项业务的奏折

1873年8月,招商局制订了《轮船招商局章程》,规定“栈房轮船均宜保险”。栈房由招商局向保险行投保火险,轮船则俟三年之后另筹保险公款自行保险。接着,时任浙江候补知府的朱其昂在奉命草拟的《轮船招商节略并各项条程》20条中,提出对自设保险公司的设想,最后形成《轮船招商局条例》规定:“本局轮船,现由殷实洋商保险;凡各商货物,归货主自行保险。”、“倘外国不予保险,则由轮船招商局自行保险,”、“俟银两积有成数,再行设立公司,广为保险。”

从事漕运和客运等项业务的奏折

轮船招商局艰难前行

为了尽快开业,正式投入营运,1872年11月,朱其昂在招商局开局前向外商订购了“伊敦”号,并将设局宗旨以启事的形式刊登于各报广而告之。1872年12月23日,李鸿章致函总理衙门,转呈了经过朱其昂等人修改后的、重点强调吸引华商股份的《轮船招商节略并各项条程》。12月26日,清政府批准李鸿章奏折,成立轮船招商局。

招商局上海总部大楼旧址

1873年1月14日,清政府正式成立“轮船招商公局”,初为官办性质。开业这一天,地方官员、绅商以及洋行商人等纷纷前来祝贺,一时“车水马龙”,热闹非凡,上海各报纸均做了报导。朱其昂作为招商局筹办的主要负责人功不可没,任招商局首任总办,朱其诏和买办李振玉任会办。续购了“永清”、“福星”“利运”等轮,“承运漕粮,兼揽客货”是招商局最初的主要业务。为扶持招商局,清政府将全部漕运业务交由招商局一家垄断经营,漕运收入成为招商局稳定而持续的收入。因此,成立初期的招商局在众多洋商的倾轧下却稳步发展。

到1876年,招商局资本总额达396万余两,比1874年增长5.6倍,船舶总吨位相当于开业初的5.1倍,船舶总数仅比旗昌洋行少一艘,而远远超过太古、怡和等公司。但洋务派创办轮运没有华商的支持,不仅难于筹集足够的资本,也难揽载足够的货运。为了缓和与华商的矛盾,《轮船招商节略并各项条程》中明确规定:“大意在于官商合办,以广招徕,期于此事之必成,而示众商以可信”。两个月之后,朱其昂又强调:“所有盈亏,全归商人,与官无涉”。这一明显的变化反映了洋务派在筹组招商局的过程中遇到集股的困难而不得不向商人做出让步。但来自沙船商人、买办商人的反对却有加无已。例如,原来支持朱其昂的买办商人李振玉,以“众论不洽,中途辞退”。胡光墉由于“畏洋商嫉忌”,不敢入局。依附洋行的买办“多方忌沮”。沙船商人的反对更加激烈。当有人“偏劝”沙船商人股招商局之时,居然“群起诧异,互相阻挠”,“竟至势同水火”。朱其昂筹组招商局,也未能缓和与沙船商之间的矛盾。在股金难筹的情况下,到招商局预定开业前的一个月,李鸿章又不得不排除地方反对势力的阻隔,订定一项“漕运”的“成议”,公开表明招商局的轮船要“分运来年江浙漕粮”,以此诱引华商的支持。轮船招商局就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艰难前行。

下决心自办保险

为了扼杀刚刚起步的中国航运业,遭到旗昌、太古等洋行轮船公司的倾轧和打击。同时,洋商保险行拒绝为招商局轮船保险。例如在1872年11月,轮船招商局在筹建过程中,向英商购买“伊敦”轮,并先行向洋商承保。但各洋商保险行以伊敦轮悬挂中国龙旗及招商局双鱼旗为由,拒不给予保险。招商局无奈用巨资向英国怡和洋行与保安行投保,但条件十分苛刻。双方各自只同意承保保额不超过1.5万两,保险期限不超过15天。这次保险期满后,轮船招商局直接电告国外保险行另行承保,合计保险费节省了一半,但还是十分昂贵。招商局后来与保家行订立保险合同。后者规定,每船限保6万两,超过部分归招商局自保。保费按月“一分九扣”,“值10万两之船,每年保费须纳1万两有余。”这种昂贵的保险和“福星号”轮海难事故,加速了轮船招商局自办保险的进程,“保险难”加快了保险招商局建设的步伐。

1872年12月,李鸿章上奏试办招商轮船折,并附呈朱其昂兄弟及李振玉(江苏补用道)等再度修订的轮船招商局条规28款。其中第7款规定,“本局轮船,现有殷实洋商保险,凡各商货物,归货主自行保险”,即只保船壳保险,不受理货物保险。第8款规定,“本局招商畅旺,轮船愈多,保险银两愈重。拟由本局自行保险,俟银两积有成数,再行设立公司,广为保险,如有盈余,仍归本局股份”,即打算时机成熟时,建立保险公司。第15款规定,“华商向有自置轮船,如情愿以轮船入股者,当有本局会同保险洋行,仔细察看,能否保险,秉公估价,按数作若干股,随掣股单交执。”

在官款协济,华商支持和朱其昂等人苦心经营下,轮船招商局逐步站稳了脚跟,并从外商手中挽回部分利权。到1875年,招商局已有10艘轮船,由此畅行中国海域。但招商局成立后,在朱其昂主持下筹资缓慢。由于招股不利,资本微薄,股本以官款为主。李鸿章虽明知朱其昂系“非贞固正大之选”,但要利用朱其昂作为笼络沙船商人的“取雉之媒,笼兽之囤”。李鸿章继续采取扶助朱其昂的政策。1873年2月,李鸿章以北洋大臣的名义,“照令会绅,妥为劝募”,收效甚微。筹办将近一年,资本(包括官款在内)不足20万两,且亏损4万两。李鸿章深感朱其昂难以独立承担经营招商局的重任,采纳了道员孙士达的建议,把眼睛盯向财力雄厚的闽粤航商。

事实证明,官办轮运是不能持久的。第一,运输漕粮为主,不事揽载,起不到与洋商争利的作用;第二,官办轮运,很难招集商股于自己的名下,尤其很难使依附于洋商名下者转附于自己。尽管清政府拨款以“示信于众商”,商人还是难示信任。招商局在开办不到几个月,开始筹议改变官办的不景气的局面。这就是由“公局”的官办向“商局”的商办方面转变。

伊敦轮-中国现代航运业的起点

1873年5月,李鸿章派员到上海,会同朱其昂邀请唐廷枢、徐润等洽商接办。6月25日,朱其昂“自知才力不及”,颇有自知之明,主动辞去了总办一职,但仍担任会办,并未在局内占据要津。招商局在唐廷枢、徐润等人的努力下,业务迅猛发展,从洋行手中夺走了许多客户,并陆续开办了招商局附属保险招商局、仁和、济和和仁济和保险公司,成为第一家敢与外资抗衡并赢得胜利的中国企业。

并购美资旗昌轮船公司

1876年12月31日,轮船招商局就购买旗昌轮船公司产业一事达成协议。并规定:俟船产全部归招商后,招商局才可对船产保险。

1877年3月11日,招商局收购美资旗昌轮船公司举行换旗过户,正式接受经营。该公司7艘海轮、9艘江轮及各种趸船、驳船、码头、栈房等全部财产作价白银222万两,购归招商局。招商局船只增至33艘,计23967吨,成为当时在中国中外轮船公司中单家轮船数和吨位数都居第一位的轮船公司,这也是中国民族工商企业第一次收购外商资产。

招商局收购旗昌轮船公司

旗昌轮船公司成立于1862年3月27日,是由旗昌洋行的金能亨创办,由中国买办商人投资60到70万两,这也是中国第一家轮船公司。主要经营沪粤、长江两大航线,在1867-1872年期间甚至垄断了长江航运。旗昌轮船公司除了建造十六铺“金利源码头”,还在美国订造了“江西”等7艘船舶,并分别于1862年抵达上海。旗昌轮船公司的成立,说明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贸易中心由广州已移至上海。上海已经成为买办商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太古轮船公司、怡和轮船公司和招商局的竞争下,旗昌轮船公司日益衰落,在转型和重新定位新的发展方向后,旗昌洋行决定出售旗昌轮船公司。

旗昌洋行之所以将旗昌轮船公司卖与招商局,主要与招商局有密切的关系。一是胡其昂与旗昌轮船公司总买办陈竹坪有长期的交往和密切关系。二是在1874年中法战争,1900年庚子事变期间,招商局都曾把所属轮船假卖回给旗昌轮船公司以避免被法国查封,事过后又再买回,所以旗昌轮船公司成为招商局的护身符。三是1885年5月中法议和后,1891年招商局收购旗昌洋行轮船公司。同年旗昌洋行停业全部撤离中国,将出售资金抽回美国投资于建西部铁路。招商局随后迫使两家实力最强的英国轮船公司—怡和以及太古轮船公司签订了限制价格变动的“齐价合同”,在长江、天津、福州、宁波等主要航线上,招商局一家公司的分配比例都在40%~50%之间,取得了分配比例占优的地位。与怡和、太古英商轮船公司鼎足而立,成为航运业的三强之一。但轮船招商局的运营不仅是一场中外经济势力的角力,同时也是清政府内部不同政治势力的争斗舞台。朱其昂退出招商局的历史舞台是必然的。

1877年,朱其昂仍挂名招商局会办,参与了旗昌轮船公司的收购工作,并把主要精力用来办理江西湖广等省漕粮及晋豫赈粮,为招商局的创办和发展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由于“往来跋涉,心力交疲”,1878年,在李鸿章表彰朱其昂委任他为天津海关道的同年,病故于天津。

【参考文献】

1.清末老保单/周发兵/保险中介杂志/2012.3.23。

2.百年前的老宁波/外滩上的轮船/中国宁波网/2013.6.23。

3.中国保险史/叶奕德、吴越、朱元仁主编/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史编审委员会/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9月第一版。

4.中国保险史志1805—1949/颜鹏飞、李明炀、曹圃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9月第一版。

5.中国买办资产阶级的发生/聂宝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10月第一版。

6.部分照片来自百度网、中国档案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