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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集体的温暖和保护化解农村老人自杀悲剧

发布时间:2014-08-06 09:41:11    作者:郭文婧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林木文沐浴之后,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这个69岁的老人坐在堂屋中间,一边在火盆里为自己烧纸钱,一边喝下半瓶农药。纸钱烧了一半,老人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林木文的死,并没有在老人生活了一辈子的村庄激起多少波澜,因为在他们眼里,“比起亲儿子,药儿子(喝农药)、绳儿子(上吊)、水儿子(投水)更可靠”。(7月30日《中国青年报》)

林木文老人所在村庄的周围,经统计,去世的老人中,保守估计死于自杀的至少有30%。香港大学今年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中国自杀率已跌至世界最低行列”、“近10年来中国自杀率陡降一半”,然而“好消息”的背后,是“中国老年人的自杀率在不断增加”,每10万65岁到69岁的城市老年人中有9.9人自杀,每10万70岁到74岁的农村老年人中有41.7人自杀,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倍到五倍。可见,农村老人自杀问题,已经是一个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需要给予高度关注。

农村老人自杀多发的原因,各方面的研究已经比较充分,首要的原因是与患急重病或受伤相关,其次是与经济困难有关,三是与家人关系不好得不到应有尊重有关,四是与空巢孤独有关,最后才是其他偶发因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人的今天,可能就是我们自己的明天。据民政部的统计,截至2013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亿,占总人口的14.9%,预计未来20年中国将进入老龄化高峰。如果老人自杀高发的趋势,不能够得到迅速有效地遏制,将成为社会极为不和谐的一个画面。

有的放矢,专家开出的减少农村老人自杀问题的药方,也很简单,那就是解决“不饿死,不病死,不寂寞死”三个问题。尽管国家与社会已经想了很多办法,比如“农村低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合”、“大病救助”、“慢性病补贴”,“常回家看看”也通过了立法规定。但问题的症结是,所有问题的落实,都得依靠老人所在的家庭。如果家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老人确实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但抛开文化传统不论,很多老人的法律意识、文化水平、精力体力等都已经不足以让其拿起法律的武器了。

在传统社会,家庭确实是一种预防自杀的有力武器,法国社会学家杜尔克姆在《自杀论》中也进行了论证。然而,社会变迁带来家庭变迁,已经由传统的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变成了以核心家庭为主的形式,随之而来的是家庭人口、家庭关系、家庭伦理观的变化,所以杜尔克姆随即指出:“实际上, 家庭结构已经起了变化, 新的家庭结构使家庭不再具有从前那种预防自杀的作用。家庭曾经把大多数成员从出生到去世都集中在自己的周围, 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严密整体, 并拥有稳定的特征。但是现在的家庭往往无法长期维持下去, 家庭刚刚开始形成就有破裂的趋势。”

只有加强集体的统一性, 使个人被置于集体的保护之下, 才能有效地预防自杀。社会变迁导致的社会问题,也只能靠新的社会思路去解决。现在,具有这种功能的集体,只可能是职业团体和协作团体。职业团体,就是专门关爱老人的社会组织,去确认老人“不饿死,不病死,不寂寞死”的落实,去帮老人拿起法律的武器;协作团体,就是由老人组成的互助组织,使老人在家庭之外的村落同龄人中能寻找到集体的温暖和保护,从而减少老人因孤独、无助、受虐而发生的自杀悲剧。当然,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强农村道德建设、加强尊老养老风气的宣传,也仍然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