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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耀“契约精神”的光芒 透射“合规文化”的力量

中外保险公司老保险单欣赏(十五)

发布时间:2013-09-04 17:51:47    作者:林振荣    来源:

 

图59-1 “兴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中央信托局兵险(兼水险)保险单”

图59-2 “兴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中央信托局兵险(兼水险)保险单”背面

 

 

同舟共济克时艰,保险先辈诠释爱国责任

由于战时兵险的范围日益扩大,业务量及数额日益增多,中信局倾其所能,勉力维持,渐渐力不从心。为更好地支撑抗战,扶持民营保险事业,从1940年6月起,除公有产物或公私合办事业的兵险仍由中信局承保外,中信局允准将民营事业的兵险,“分托各华商保险公司代理承保”。双方订立代理契约,在规定的范围内签发保险单,代收保险费,但赔款仍由中信局直接处理。从维护抗战大局考虑,绝不搞同业恶意竞争。出险赔付时如有争执,由中信局派代表1人、战时兵险审核委员会及重庆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各推代表2人共同仲裁。声明兵险“纯系为政府尽义务,而非以图利为目的也”,以恪尽爱国责任为原则,对各代理公司只弥补实际开支,“不支取手续费和代理佣金”。尽管无利可图,各家保险公司仍然十分踊跃。仅在重庆市,1943年经核准代理兵险业务的民营保险公司,就有中国、太平、兴华、宝丰、天一、华安、亚兴、安平、永大、民安和太平洋等12家。

图59-1、图59-2:“兴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中央信托局兵险(兼水险)保险单”,编号“第08182”,签署日期为“中华民国廿八年元月十四日”“立于重庆”。投保者“新华纺织公司”,承保标的是“纺织机器廿件”,保险种类为水运平安险。船名“民意”“民安”,起运点“南沱”,经“巴东”“万县”转运,目的地“重庆”,保额“国币伍万七千四百三十元”,保费“四百壹拾六元三角七分”,有中央信托局代局长刘功芸、保险部经理项馨吾的签字钤章,并钤盖兴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处陈明伦的印章。有“注意:本保险单非经本部代理部会签不生效力”的说明。背面列“本保险单普通条款”和“本保险单附加保险特款”。

据中央信托局最后的总结评述,“查代理公司之作用,在辅助本局附属机构以推行战时兵险业务,自开始代理以迄兵险结束,各公司均能遵照本局规定,推诚合作,其承保成绩,亦相当可观。因推诚合作之机构愈多,故所收实际之效果愈大。此种精神之表现,实拓展我国保险史上新的一页”(注5)。

艰辛经营战时兵险尽显民族大义

日本侵华战争是中华民族一场空前的大劫难,而全民动员救亡图存是那个时代每个中华儿女的神圣使命。由于中日力量对比悬殊,注定这是一场消耗巨大的持久战,战争期间物资匮乏,民生凋敝,百业萧条,百废待兴。没有人愿意身处战乱年代,但当战争灾难不可避免时,每个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中国人都会雄起,奋发图强,多难兴邦,绝处逢生,这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五千年绵延不绝的奥秘所在。

古时有弦高贩牛救国的故事,“位卑未敢忘忧国”传为美谈,而一代保险人艰辛经营战时兵险为国分忧,同样堪称佳话。大敌当前,国营、民营保险机构及保险先辈们精诚团结,摒弃企业及个人私利,同仇敌忾,他们以自己卓有成效的行业经营行为,为共克时艰尽绵薄之力,正是体现了这种胸怀民族大义,勇担救国责任,以国家社稷为重的民族气节,他们以自己的大义凛然和特殊贡献,将民族危难转化为民族复兴的契机,释放出乐观向上的正能量,凝聚成否极泰来的正能量。同时,也诠释了保险业应有的扶危救困,为国计民生保驾护航的行业价值,印证了保险人的血管里本来就流淌着“正义的血液”,弘扬了浩然正气。可以说,中华民族历经苦难赢来的抗日战争胜利——这一最辉煌的反侵略战争成果里,凝结着一代保险人的智慧和辛劳。

正是由于保险人的无私奉献,陆地兵险发展势头迅猛,基本实现了政策性保险“应保尽保”的原则,为稳定发展后方生产、保障人民生活,争取抗战胜利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自1939年开办以后,保费收入逐年增加(直到1945年才始转而下降)。至1945年9月抗战胜利结束清理止,陆地兵险开办7年里,保险金额多达279亿元,除1940年、1945年略有亏损外,其余年份均有盈余。据陆地兵险结束清理时的历年收支统计资料表明,累计经营收入(包括收入保费、利息及杂项收益等)36.2亿元,支出(包括付出赔款、代理处津贴、各项开支提存、未满期保费准备、呆账等项)1.37亿元,收支相抵,盈余数额超过34.8亿元,并没有出现创办伊始有人忧虑的那样,会把战争所带来的财产损失通过兵险转嫁到政府头上的结果。

陆地兵险之所以能够在开办的大多数年份取得盈利,除了费率制定合理,保险技术日臻完善,国家动员社会各界鼎力相助,企业投保踊跃之外,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有像“十三太保”那样的保险精英们的殚精竭虑,全情奉献。

综而述之,中国战时运输兵险和陆地兵险的开办,是颇具开创意义的事件,其经营规模之大和开办时间之长,无论在世界保险史上,抑或在世界战争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其成功范例丰富了世界保险理论宝库。政府通过承办这两种特殊险种,与其他财经措施相配合,事实上营造出超越“保险”以外的社会稳定效应,保存了中国抗战的经济力量,鼓舞了国人斗志,从而奠定了持久抗战的经济基础。同样,它们也属于中国保险人引以为荣的经典时刻,中国保险业为抗战的最后胜利做出了保险业特有的贡献,也借以扩大了社会影响,增进了社会各界的认同。

注5:《中信局办理战时兵险业务报告纲要》,中央信托局档案,卷宗号318—11030,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