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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耀契约精神的光芒 透射合规文化的力量

中外保险公司老保险单欣赏(六)

发布时间:2013-08-28 17:14:50    作者:林振荣    来源:

27-2 中国天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火险保单。
28 中央信托局产物保险处火险保险单。
27-1 中国天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叁拾年储蓄保险单。

    □林振荣

    中国天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图影

    图27-1“中国天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叁拾年储蓄保险单”,票幅宽24厘米,高36厘米,纸张厚挺,亮蓝色画面,淡雅庄重,印刷精美,单首图案为地球仪上添加“天一”字样,旁边星月浮云萦绕,加注中英文公司标识,以及“总公司设在上海,资本总额伍佰万元”。边框里繁密的花饰。保险单编号“储字第二二三号”,签署日期为“中华民国廿四年拾壹月壹日”“订于上海”。投保者“荣桢隆”,时年念柒岁,投保种类“储蓄保险叁拾年”,保额“国币伍仟元正”,以民国伍拾肆年拾壹月壹日(即1965年11月1日)为该保单期满之日。每半年缴保险费“国币柒拾陆元陆角伍分”,缴费日期“每逢拾壹、伍月壹日”,受益人为其妻“荣葛维宇”女士。有董事长王伯元,总经理景晨岚,经理王介元,验单员林登的钤章,并加盖公司钢印和红色火漆封印,以示郑重。

    图27-2“中国天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火险保单”(附保费收据)宽31厘米,高43厘米,公司名称下边有圆形司徽图案:地球仪上添加“天一”,旁边星月浮云萦绕,上下中英文公司名称标识。两侧钤盖“上海市火险同业公会会员”“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会员10”朱红印鉴。保险单编号“318410号”,签署日期为“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十月七日”“立于上海”。投保户“三一画片公司”,保险种类“火险一年”,标的“油墨金粉橡皮毯化学品”,地址在“上海法租界福煦路八三九号”,保险金额“新法币念万元整”,保险费“新法币玖佰玖拾元整”。有上海分公司经理谢志方的签名钤章。

    天一保险公司原系秦润卿、王伯元、钱新之等人发起,由中国垦业银行为主集股,于1934年2月1日创建,总公司设上海北京路255号垦业银行大楼。注册资金500万元,实收250万元。董事长王伯元、总经理梁晨岚。在上海、南京、天津、汉口、重庆、杭州、宁波、苏州设立分公司,芜湖、西安设办事处,凡中国垦业银行、江苏银行的总分行及办事处所在地均设代理处40多个。经营水火险、人寿险、汽车险、火车险、意外险、兵盗险、蚕茧险、邮包险、信用险、牲畜险、玻璃险、利益损害险等业务。实力雄厚,业务发展迅猛。后因内部股东意见不洽,中国垦业银行无意继续经营保险,大部分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太平保险公司的股东银行,因此1936年5月改组董事会,选举周作民为董事长,聘王仁全为总公司经理,谢志方为上海分公司经理,加盟成为太平保险集团成员之一,资本金虽改为100万元,但因寿险业务转让给太平保险公司继续承担责任,天一不再兼营人寿保险,故而社会信誉未受影响。解放后,获准复业,1951年11月加入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

    中央信托局与保险之呼应

    图28“中央信托局产物保险处火险保险单”,宽28厘米,高22厘米,单面简洁,无图案装饰。保险单编号“第116880号”,签署日期为“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四日”“立于上海”。投保者“纺织品外销委员会”,保险种类为火险,承保项目为“机花1674包”,地点在“上海浦东路其昌东栈15栈”。保额“金圆玖拾万零贰仟捌佰捌拾元整”,保单期限一个月,保险费“金圆叁佰叁拾柒元肆角壹分”。有中央信托局程远帆,产物保险处经理相寿祖,业务科副主任瞿承樨的签名钤章。加盖“中央信托局产物保险处本保险单印花按旬总贴”蓝色印鉴。

    中央信托局是经国民政府特准,由中央银行拨款国币1000万元,于1935年10月1日设立的官僚资本金融实体,总局设上海汉口路126号。首任理事长孔祥熙,局长由中央银行副总裁张嘉璈兼任。保险部经理由副局长刘攻芸兼,旋即改由项馨吾出任,李孤帆任副经理,相寿祖为襄理。因与央行的渊源,被合称为“行局一家”。依据《中央信托局条例》第一条规定,该局“为执行政府政策,办理采购、贸易、保险、银行、信托、储运及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特种业务”。因有政府授予特权,业务发展迅速,不仅很快垄断了全国信托业务,还试图插手垄断全国的再保险市场。在经营各种产物、人寿和再保险外,还曾特许办理政府机关、国营公用事业的财产保险以及公务员、军人的人身保险。除上海总部外,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均设有分部,实际都是由中央信托局和中央银行代办。到1936年上半年,保费收入就超过100万元。抗战爆发后,中央信托局迁香港,保险部迁昆明,暂在上海和香港设两个办事处,1940年撤销,保险部随总局正式迁重庆。该保险部还开办过白银保险、战时运输兵险、战时陆地兵险、盐运保险、集中再保险等几项特殊保险业务。尤其是在抗战期间开办的“战时运输兵险”和“战时陆地兵险”业务,为支持全国抗战作出了贡献,也成为国际保险业界的创举。

    1941年3月1日,中央信托局根据保险法规精神,将保险部分为产物保险处和人寿保险处,项馨吾任产险处经理,罗北辰任寿险处经理。抗战胜利后,回迁上海。产物保险处原拟垄断全国的再保险,已由财政部拨出基金50亿元,特设再保险科专门办理,但因上海原有多家分保集团的抵制,特别是外商保险公司的卷土重来而未果。人寿保险处因通货膨胀关系,保费赔付失去意义,流失众多保户,业务不进反退。解放后,由上海市军管会接管,即行停业清理结束。